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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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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骨表》,唐代韓愈的散文,收於《昌黎先生集·卷三十九》。

元和十四年(819年)唐憲宗派人到鳳翔法門寺,將釋迦牟尼指骨迎至宮中,供奉三日,長安百官民眾,傾城而出。韓愈時任刑部侍郎,他為了維護「先王之道」,竭力反對事佛,寫此文呈上,進諫憲宗。結果觸犯憲宗忌諱,幸得裴度崔群等相救,才只是貶為潮州刺史。在此表中,韓愈列舉史實論證申述「佛不足事」。他認為佛原為「夷狄」之一法,東漢時才傳入中國。在此以前的中國歷代帝王在位時間長,年壽高,顯然「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但此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甚至「事佛求福,乃更得禍」。今陛下迎佛骨,會導引百姓事佛,以致「傷風敗俗,傳笑四方」。他還把佛骨稱做「朽穢之物」,要求朝廷把它「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同時指責「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自己甘受殃咎,亦不怨悔。韓愈出於維護「先王之道」的儒家道統的立場,反對佛教,當時宗教盛熾,他敢於大膽批評最高統治者的崇佛行為,觸及時弊,有其積極的意義。此文尖銳犀利,層次分明,以理服人,歷來為人們所稱道。

參考文獻

  • 《中國散文辭典》
  • 《絲綢之路文化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