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許顯純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許顯純(?—1628年),明代北直定興人,閹黨政治人物,天啟年間錦衣衛都指揮僉事,主持詔獄,枉法拷打東林黨,人稱酷吏崇禎元年被斬殺正法。

簡介

駙馬許從誠之孫,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武進士,略曉文墨,擢錦衣衛都指揮僉事。依附魏忠賢,成為五彪之一,代替劉僑,「性殘酷,大獄頻興,毒刑鍛煉」。

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賢將東林黨的智囊汪文言錦衣衛鎮撫司詔獄,命許顯純對汪嚴刑拷打。汪文言死於獄中。後來又對東林六君子嚴刑拷打,楊漣左光斗周順昌黃尊素王之寀夏之令等十餘人皆死其手,又捏造供狀。《明史》稱「每讞獄,忠賢必遣人坐其後,謂之『聽記』。其人偶不至,即袖手不敢問。」

崇禎帝逼殺魏忠賢閹黨覆滅,黃尊素之子黃宗羲入京哭冤,竟然以錐刺傷許顯純,天下稱快,而後許顯純被斬首[1]。許顯純將被處死時,自稱是皇后的外甥。有人斥曰:「許顯純甘為爪牙,一時忠良盡死其手。謀反,國之大逆也,雖親王高煦不能赦,何況后甥」。於是行刑。

影視形象

參考文獻

  1. ^ 明季北略》(卷3):「大理寺卿姚士慎等,奏曰:田爾耕掌錦衣衛,許顯純掌鎮撫司,逆賢草菅人命,皆出兩人之手云云。上即着原藉監候處決,已而伏誅,籍其家,天下快之。李永貞斬,劉若愚長系。」
  • 《明史本傳》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