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許完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許完
大明
籍貫直隸丹徒縣
字號字綱之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許完(?—?),字綱之直隸丹徒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五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五十八名進士[1][2]。正德初任浙江蘭溪縣知縣。

成就

弘治六年(1493年),蘭溪知縣王倬有感於蘭溪「素稱望縣而文獻不足」,遂邀大儒章懋鄭錡為主纂,纂成五卷縣誌草稿,未及刪定,王倬調任,刊刻中輟。正德五年(1510年),許完任知縣,從章懋處取來原稿,親自校訂,捐俸付梓。即正德《蘭溪縣誌》。

家族

曾祖許景德;祖父許廷□;父許□,母蔣氏[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