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
視覺藝術(英語:Visual Arts),簡稱視藝,是一種藝術形式,是指本質上是以視覺目的為創作重點的作品,例如素描、繪畫、攝影、版畫、燈光和電影。而牽涉到三維立體空間物件的作品,例如雕塑、建築及陶藝則稱為造型藝術(plastic arts),但有時也視為是視覺藝術的一部份。許多其他的藝術形式也會包含視覺藝術的成份,因此在定義上並不是非常嚴格。許多的藝術形式(像表演藝術、概念藝術及紡織藝術)包括視覺藝術的概念在內,但也包括其他的藝術概念。許多應用藝術也列在視覺藝術中,例如工業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室內設計及裝飾藝術等形式[1][2][3]。
現今「視覺藝術」一詞的含義包括了繪畫、雕塑、建築、工藝美術、攝影,和各種與藝術有關的設計。在十九世紀下半葉工藝美術運動(Arts and Crafts movement)於英國等地興起之前,「視覺藝術家」僅指從事繪畫和雕塑創作的藝術家,而不包括從事手工藝(handicraft)的工藝美術藝術家。
在西方藝術中認為繪畫的藝術價值是視覺藝術中最高的,在東方藝術中也有類似的情形。在兩種文化中繪畫都是極高度依靠畫家的想像力,而且畫家最不需參與日常的勞動。在中國畫中評價最高的是「文人畫」,理論上是不太參與勞作的文人所畫。西方的藝術分類也有類似的情形。
教育和訓練
視覺藝術的訓練以往是利用學徒制及工坊系統來進行。在文藝復興後開始在學院系統中訓練藝術家,現在多半是在藝術學校中教授。視覺藝術也是大部份教育系統中的選修科目之一。
素描
素描是一種繪製圖像的方式,可以用各種工具以及不同的技巧,一般是用一工具在一表面上施加壓力,以產生記號,用的工具有石墨鉛筆、筆及墨水、畫筆、色鉛筆、蠟筆、木炭、粉彩或麥克筆等。也可能會用數位的方式來模擬這些工具的效果,素描的基本技巧包括畫線、細線法、十字式筆觸(crosshatching)、不規則筆觸(random hatching)、塗鴉、點畫法及混合法等。
繪畫
繪畫可以定義為是將含有顏料的介質及繪製在一表面(例如紙、帆布或是牆面等)上。不過若考慮藝術層面的意義,繪畫需包括素描、構圖及(或)其他美學上的考量,以表達作畫者的概念及意圖。繪畫也可用來表達性靈上的主題或概念,這類的繪畫從陶器上的神話人物到西斯廷小堂的畫作。
版畫
版畫是因為藝術的原因,在一個網版上製作圖案,再將圖案用墨或是其他染料轉換到一個平坦的表面。除了單版畫外,同一個網版可以製作許多相同的畫。
以往主要的版畫技術有木刻版畫、線雕、蝕刻版畫、平版印刷及絹印等,不過也有其他的方式,包括現代化的數位作法。一般而言版畫是印在紙上,不過也可以印在衣服、牛皮紙或其他材質上。
攝影
攝影是利用光來產生可保存圖像的一種方式。物體反射的光或是本身發出的光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曝光,會記錄在感測媒介或是儲存晶片中。上述的動作可以用機械式的快門進行,使光子和感測媒介進行化學反應,或是用電子式的曝光,使感測晶片接收信號,攝影用到的設備稱為相機。
電影
電影製作是一個拍攝動態影片(電影)的過程,從最初的概念及研究,藉由寫劇本、拍攝及錄製、動畫或其他特效、剪接、配音及配樂,最後發行供觀眾欣賞。
參閱
參考資料
- ^ An About.com article by art expert, Shelley Esaak: What Is Visual Art?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Different Forms of Art- Applied Art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uzzle.com. Retrieved 11 Dec 2010.
- ^ Centre for Arts and Design in Toronto, Canada. Georgebrown.ca. 2011-02-15 [2011-10-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0-28).
外部連結
- (英文)AHDS Visual Arts* (英文)ArtLex - 關於視覺藝術相關英語辭彙定義的線上字典
- (英文)藝術史時間線(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大都會藝術博物館
- (中文)香港康樂及文化事物署 藝術推廣辦事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中文)中華民國視覺藝術協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