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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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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俄語:Декларация прав трудящегося и эксплуатируемого народа)是蘇維埃俄羅斯的一個憲法法案,它以立法的形式確定了十月革命的成果並聲明了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原則和任務。此宣言稱俄國是工兵農代表蘇維埃共和國。於1918年1月16日由列寧起草,初稿由全俄羅斯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1月18日在俄國立憲會議上,斯維爾德洛夫代表布爾什維克向大會提出該宣言,遭大會多數否決。1月25日,該宣言在第三次全俄羅斯蘇維埃代表大會上通過,同年,在列寧的建議下,該宣言作為導言部分進入《1918年蘇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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