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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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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泰(14世紀?—1392年),蒲州萬泉(今山西省萬榮縣)人,明朝官員,進士

洪武四年(1371年),袁泰中進士。任酃縣縣丞,改羅山縣。後累任右副都御史。為官謙直嚴謹,秉公執法,百姓愛戴。因遭解縉彈劾,而結仇[1]。後病亡,皇帝派使者祭祀[2]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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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參考資料

  1. ^ 明史》(卷140):「又為同官夏長文草疏,劾都御史袁泰。泰深銜之。」
  2. ^ 明太祖實錄》(卷220):「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庚戌朔 都察院右都御史袁泰卒。泰,蒲州萬泉人,洪武四年舉進士,為酃縣丞,改羅山縣。十八年正月,升都察院試右僉都御史。十九年十一月,轉左僉都御史。二十三年閏四月,遷左副都御史。二十四年十二月,拜右都御史。為人材辨明於法律,有能名,然頗深刻。為副都御史時,嘗鞫經歷王爵受賕更罪人姓名,鍜成其獄。爵已誣服,爵屬吏薛希勝當連坐,詣大理寺辨訴,乃改讞於河南道,考驗爵等實無私弊,泰欲掩己罪,又嗾河南道復寘之法。事聞,上命廷臣會鞫之事,果冤於是。御史夏長文等劾泰苛刻面欺並其家違法數事,罪當死。 上責泰曰:國家治天下者法,而持法平者御史也。今若此欲人無冤得乎?泰免冠叩頭泣謝。上以其老宥之。至是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