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樓長官司署
納樓長官司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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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坡頭鄉回新村 |
座標 | 23°18′32.87″N 102°48′0.97″E / 23.3091306°N 102.8002694°E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清 |
編號 | 第四批第213項 |
認定時間 | 1996年11月20日 |
納樓長官司署位於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坡頭鄉回新村,是彝族納樓長官司副長官普氏的衙門之一,建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1996年被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回新村地處紅河北岸的半山腰上,與紅河水面高差近千米。納樓長官司署坐北朝南,佔地28000平方米,建築面積2951平方米,為三進四合大院,有房間七十餘間。其佈局含「前朝後寢」之義,前院為辦公、議事場所,後院為生活、起居場所。[1]
參考文獻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250.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