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遺言案
總理遺言案,是1976年中國大陸的工人李君旭偽造「周恩來總理遺言」引發的社會事件。當年中共中央認定該「遺言」是假文件,是一個政治陰謀,「反革命謠言」。公安部負責查辦案件,將偽造遺言的李君旭及其他六人從杭州押送北京關押。此案,共計12人被關押、審查,8人被軟禁。同年四人幫倒台後,陸續釋放被關押者。除主要涉案人員外,據稱全國牽連、投牢、審查者達七千多人[1]。
偽造遺言和傳播
在1976年1月8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逝世之後,由華國鋒出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兼代總理,四人幫成員仍在位。此時文化大革命已經進行十年,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病重,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在周恩來告別會上致詞之後,則無法工作。
當年2月,杭州市汽輪機廠一位工人李君旭偽造一份「總理遺言」。該「總理遺言」分兩封信,一封給毛澤東及中共中央;另一封給周恩來的妻子鄧穎超。
主席、中央及政治局同志:我動一次手術以後,病情雖有短期的穩定,自下半年開始,癌症已廣泛擴散,雖然還好,但離開見馬克思的日子卻實不太遠了,我想有必要向主席及中央匯報一下近來一些想法:
患病期間,主席對我親切關懷,使我十分激動,主席年紀大了,要注意身體,有主席為我們的國家和黨掌握,是全國人民的莫大幸福,也是我莫大的欣慰。這些日子以來,主席在遵義會議期間和我談話的情景總是歷歷在目……百感交集。不能再為主席分擔工作,我十分難過,為了我們國家和人民的前途,主席要多保重。
洪文同志幾年來,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解決問題上,提高都很快,對此我極為高興,我們黨後繼有人,洪文同志今後要多抓全面性的問題,處理還要果斷,為黨多做工作。
朱德同志和葉劍英同志年紀已高,要鍛煉身體,當好主席的參謀,具體分工可以擺脫些,但你們所處的地位,仍然是舉足輕重的。我們是一輩人,要以高昂的戰鬥姿態,保持革命的晚節。
小平同志一年來,幾方面工作都很好,特別是貫徹主席的三項指示,搞得比較堅決,這充分證明主席的決定是正確的,要保持那麼一股勁,要多請示主席,多關心同志,多承擔責任,提口號要注意,要考慮到長遠的影響,今後小平同志的壓力將更大,只要路線正確,什麼困難都會克服。
春橋同志能力強,國務院的工作,小平、春橋要多商量。
同志們,長期的病假使我有可能回顧自己所走的道路,在這曲折的道路上,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那些在我們前頭倒下去的先烈,我們是倖存者。
1926年我和惲代英同志分別時,他說:"當中國人民都過上幸福的生活時,我們活着的人,一定要到死去的同志墓前告訴他沒有白死,死者會聽到自己同志的聲音的。"第二年他就犧牲了,多少年來,我總是想着用什麼向他們匯報呢?……在這彌留之際,回顧先烈的遺言,對照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我為自己未能多做一點工作而感到內疚。
但是展望文化大革命後,我國人民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線前進的宏偉前程,展望在二十世紀內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現代化工業、現代化農業、現代化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的壯麗前景,我充滿了必勝的信心。死,對共產黨人來說算不了什麼,因為我已把生命交給了人民的事業,而人民的事業是永存的。唯遺憾的是我不能和同志們一起前進,加強工作,補回失去的時間,為人民服務了。
同志們一定要將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一切之上,在毛主席的領導下,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關於我的事,我向中央要求:
1. 我的病情發展概要,告訴全國人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猜測。
2. 追悼會主席不要參加,會力求簡單,請洪文同志主持,請小平同志讀悼詞。
3. 骨灰不必保留,撒掉。
永別了,同志們。
周恩來 1975.12.19
小超同志:你我都是共產黨員,一起戰鬥五十多年了,我相信你一定受得起,要向蔡大姐學習,要教育好孩子們,當好普通一兵。
戰友 周恩來 1975.12.28
該「總理遺言」二月中旬即在杭州迅速傳播。很多人都相信是真本,私下抄錄,三月底四月初流傳至全國,國外及香港的廣播電台亦播發了此份「總理遺言」。其內容符合周恩來的口吻,有支持鄧小平的內容。[2]
案件經過
調查、抓捕
1976年4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電話通知,通知說「所謂總理遺言完全是反革命謠言,必須闢謠,並追查謠言製造者」。4月4日[3],公安部根據中央精神,向各省市、自治區公安局發出1976(12)號文件《關於認真追查所謂總理遺言的反革命謠言的通知》。張春橋指示:「兒子背後有老子,司機背後有首長,一定要把隱藏在幕後的策劃者揪出來!」[1]時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的施義之主要負責追查[3]。全國範圍內的追查、搜捕後,公安部門將案發地鎖定杭州。杭州當局立即成立查處「總理遺言」案領導小組和專案組。杭州市公安局在4月查出源頭在杭州市汽輪機廠[1]。
5月5日,中共中央[4]發出緊急電話通知[3]。偽造者李君旭(蛐蛐兒)在5月5日被抓捕。5月9日,袁中偉(瓜子)在上海姨媽家被捕,關押於杭州小車橋監獄。當時公安部門認為李君旭、袁中偉為主謀,「瓜子的腦袋,蛐蛐兒的筆」[1]。
此外,有十人被捕。分別是李君旭的朋友阿斗、大耳朵(呂建樹)、晨光(團省委書記的兒子);毛寧(中學體育老師);李君旭的父親(杭州浙江省第一醫院院長);李君旭前女友的父親王某(省委組織部處長);阿斗父親(浙江省某廳局領導[4]、走資派[1]);阿斗母親許某(浙江大學教授[1]、處長[4]);瓜子的父親袁嘯吟及姐姐袁曉燕[1]。
另外,袁中偉的妹妹袁敏和母親董靜芝、阿斗的妹妹小利、弟弟小亮;李君旭母親,李君旭前女友,晨光的姐姐;毛寧的妻子被軟禁家中。涉案人員中,唯一父母都是工人的為呂建樹[1]。
押送北京、後續審查
5月27日,依照公安部指示,浙江省公安廳將十二名被捕者中的核心案犯七人押送北京關押審查。29日,李君旭、袁中偉、李君旭父親、袁曉燕、袁嘯吟、阿斗、阿斗父親七人押送致北京,關押於中央路中央政法幹校[a]專門設置的臨時特殊監獄。另外五人,押往臨安天目山留椿屋。此案被定性為「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現行反革命」。或稱[b]當時已對案犯判判處死刑[c]。袁敏、董靜芝戶口已在本人不知情情況遷至富陽農村[1]。有分析指[3],對12名案犯進行一系列審詢後,僅追查至個別省級幹部。由於無法追查級別更高的幹部,公安部對全國範圍內的後續追查進行了冷處理。
釋放主犯、結論
1976年10月以後,因華國鋒等人粉碎四人幫,案件性質轉變,涉案人員被分批釋放。11月,關押於天目山留椿屋的呂建樹等5人第一批釋放。1977年1月,關押於北京的袁嘯吟、袁曉燕、阿斗、阿斗父親、李君旭父親無罪釋放。由浙江省公安廳接回杭州。11月3日,公安部宣佈有條件釋放李君旭、袁中偉。在11月4日和12月7日,公安部分別下達對李君旭的審查結論和複查結論。11月4日,李君旭簽字同意審查結論。
李君旭,男,一九五三年生,浙江縉雲縣人,共青團員,杭州汽輪機廠學徒工。因偽造「總理遺言」,於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由杭州市公安局審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護審查。經審查,李君旭偽造「總理遺言」,流傳全國,政治影響極壞,並有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言論,問題性質是嚴重的。鑑於李君旭有反「四人幫」的一面,他的問題又是在「四人幫」搞亂浙江的複雜情況下發生的,保護審查後,能主動交代問題,並有所認識。屬於嚴重政治錯誤。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工資照發。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
李君旭同志在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因製造所謂「總理遺言」受杭州市公安局審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護審查。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經複查,李君旭是積極反對「四人幫」的,製造所謂「總理遺言」,係出於悼念周總理,但其做法是錯誤的,現按中央精神,決定撤銷本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的審查結論。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七日
袁中偉:男,23歲,浙江上虞人,因有偽造總理遺言的嫌疑,於1976年5月9日拘留審查,後送北京進行保護性審查。經查,袁中偉同志和製造總理遺言無關,但是在「四人幫」搞亂浙江的很複雜的情況下,也說了一些損害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話,屬於嚴重的政治錯誤。現解除審查,回原單位工作,工資照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977年11月4日
袁中偉雖最終在公安部的審查結論上同意簽字,但寫道:「這個結論我本人不同意,我保留向華主席、黨中央直接反映情況的權利。袁中偉。1977.11.4」[1]。李君旭和袁中偉出獄時,兩人的身體健康都因牢獄之災受到了嚴重損害[4]。
備註
參考文獻
引用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楊國選. 1976年震惊中外的“周总理遗言”案始末. 中國農業新聞網,來源:中國網. 2014-02-11 [2019-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3).
- ^ 李君旭與「總理遺言」
- ^ 3.0 3.1 3.2 3.3 3.4 孫隴. “总理遗言”:李君旭制造. 和訊網,來源:法制周末. 2014-02-26 [2019-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4) (簡體中文).
- ^ 4.0 4.1 4.2 4.3 作者:喻盈,責任編輯:程仕才. 喻盈:1976年轰动全国的伪造“总理遗言”案. 共識網,來源: 《時代周報》2010年第3期. 2012-03-22 [2012-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8) (簡體中文).
來源
- 網頁
- 震驚中外的「周總理遺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