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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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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是清代新疆回部地方的駐紮大臣,「總理回部各城事務」[1]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始置,因其駐喀什噶爾(今新疆喀什市)辦事,故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總理回疆事務」。乾隆三十年(1765年)移駐烏什。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復移駐喀什噶爾。道光十一年(1831年)改葉爾羌辦事大臣為參贊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降為領隊大臣。同治三年(1864年)以後,因同治新疆回亂阿古柏之亂而空缺。光緒九年(1883年)裁撤參贊、辦事大臣,置知府知州,次年設立新疆省

沿革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軍平定大小和卓之亂,置參贊大臣辦理喀什噶爾事務,受伊犁將軍節制。首任參贊大臣為海明,駐徠寧城(喀什噶爾滿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以參贊大臣覺羅納世通總理回疆南八城[註 1]事務。乾隆三十年(1765年),烏什辦事大臣素誠被殺,以永貴為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移駐烏什。喀什噶爾改設辦事大臣。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仍移參贊大臣駐喀什噶爾。嘉慶二年(1797年),設英吉沙爾領隊大臣,管轄原屬喀什噶爾的英吉沙爾地方。道光七年(1827年)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移駐恢武城(今疏勒縣)。道光十一年(1831年),移駐葉爾羌(今莎車縣),改葉爾羌辦事大臣為參贊大臣,總理回部,喀什噶爾置領隊大臣、辦事大臣。同治三年(1864年),新疆回亂暴發,阿古柏攻佔喀什噶爾漢城(恢武城),喀什噶爾辦事大臣奎英殉難。同治四年(1865年)葉爾羌參贊大臣武隆額離任,此後參贊大臣一職空缺。光緒四年(1878年)清軍收復回部各城,此後設立「西四城善後總局兼辦喀什噶爾善後局」管理回部西四城(喀什噶爾、英吉沙爾、葉爾羌、和闐)。光緒九年(1883年),裁撤參贊、辦事大臣,改行內地的郡縣制。喀什噶爾地方置疏勒直隸州,葉爾羌地方置莎車直隸州,不久均升為府。

轄區

駐和田的辦事大臣和屬員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及協辦大臣辦理喀什噶爾地方事務,其所轄區域為:伯什克勒木、伊克斯哈拉、牌租阿巴特(今伽師縣)、阿爾巴特、汗阿里克、塔什巴里克、赫色勒布伊、托璞魯克、提斯袞、岳譜爾和(今岳普湖縣)、英吉沙爾(今英吉沙縣)、塞爾們、哈喇刻爾、托克庫爾薩克、鄂坡勒、阿斯騰阿喇圖什、鄂什、霍爾干、玉斯屯阿喇圖什、阿喇古、巴爾昌、和什庫珠克、阿喇楚勒、葉什勒庫勒。

回部南八城的重要軍事、行政事務,也由參贊大臣辦理,重大事宜須上奏伊犁將軍。南八城的其他駐紮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和闐辦事大臣阿克蘇辦事大臣烏什辦事大臣庫車辦事大臣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英吉沙爾領隊大臣),均受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節制。東路的哈密辦事大臣吐魯番領隊大臣則由烏魯木齊都統節制。

屬員

  • 喀什噶爾協辦大臣一員。
  • 章京四員,掌管四部衙門,筆帖式四員、委筆帖式九員,見辦事衙門。
  • 卡倫侍衛十八員。
  • 管理滿營協領一員、佐領二員、防禦二員、驍騎校三員、前鋒校三員、委筆帖式一員。
  • 管理錫伯營佐領一員、驍騎校一員。
  • 管理索倫營佐領一員、驍騎校一員。
  • 管理綠營副將(原為總兵)一員、遊擊一員、千總三員、把總三員、經制外委六員、聽差都司守備二員。
  • 英吉沙爾領隊大臣一員。

辦事衙門

  • 印房,章京一員、筆帖式二員、委筆帖式四員。
  • 回務處,掌管回人(穆斯林)事務,置章京一員、筆帖式一員、委筆帖式二員。
  • 糧餉局,乾隆二十七年(1761年)設,置章京一員、筆帖式一員、委筆帖式一員。
  • 經牧處,章京一員、委筆帖式二員。

註釋

  1. ^ 清代回部的南八城包括喀喇沙爾庫車阿克蘇烏什、喀什噶爾、英吉沙爾葉爾羌和闐八大回城及其附屬地區。

參考文獻

引用

  1. ^ 《一統志》新疆統部、《清史稿》卷一百十七職官志四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