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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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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15至19歲女性的生育率(每年、每一千名女性)

童婚,或稱娃娃婚,泛指下列兩種的婚姻關係:

  1. 在一個婚姻之中的男女,有一方為未滿15歲的年輕孩子。
  2. 經由兩個不同家庭的家長為子女預訂的婚姻,在他們仍未滿15歲就幫他們完婚。

在傳統社會裏,童婚可能有多種用途:貴族之間的政治婚姻,確保自身利益,或是作為確保國家安全的一種手段(例如與王室聯婚,或是將女兒出嫁給鄰國,以防止國家被外國併吞);在社會下層,常發生以童婚為手段,藉以獲得富人的經濟援助買賣婚姻

歷史

各文化中的結婚年齡受許多因素影響。例如嫁妝聘禮造成一些人必須有一定經濟條件後才能結婚,性別比例則影響各年齡層找到適婚對像的機會,許多宗教也禁止人們太早結婚。

一直到19世記工業革命以前,大多數農業文明(包含歐洲、東亞和印度)的女性會在達到青春期後不久即結婚,也有些社會發展出在未達青春期就先訂婚的文化,而男性傾向在建立一定事業後才結婚。然而在西北歐,人們自中世紀後期便傾向在二、三十歲後才結婚,並立法禁止一定年齡以下的孩童結婚。這樣的文化和法律制度後來漸漸傳到整個歐洲以及各殖民地。

21世記初,聯合國和各國政府透過一系列手段試圖終結各傳統文化中的童婚,聯合國大會建立國際女童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認定童婚違反人權、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同意終結童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增加對女童的教育、對結婚年齡加強執法、並針對有童婚地區的父母教育其風險。

現狀

在世界逐漸提提倡的婦女與兒童的人權,導致傳統的童婚大幅降低,因為它被認為是對兒童不公平與具有危險性。[1]不過在21世紀,一些國家仍然盛行童婚,在也門的鄉村地區,2008年有報道稱當地人平均結婚年齡是12至13歲;[2]而現今在各大洲當中,以非洲和亞洲的童婚情況最為嚴重,美洲則緊追在後,歐洲和大洋洲則是情況輕微。而在經濟層面上來說,已發展和高度發展中國家的童婚狀況較發展中或是不發達國家輕微。

一些消息指出,在阿富汗塔利班有要求佔領區民眾將女童與未結婚的女性交出,並強行許配給聖戰士做為妻子的作為,一些阿富汗的女性表示,自己寧可自殺也不要被強迫結婚。[3]

2024年11月,哥倫比亞國會通過一項歷史性法案,全面禁止未滿18歲的童婚。這項法案結束了自1887年《民法典》以來允許14歲以上未成年人結婚的法律制度,標誌着該國在兒童權益保護上的重大進展。[4]

知名事例

布哈里聖訓實錄》5:58:234[5]、7:62:64及65、88[6]記述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與6歲的阿伊莎結婚,在她9歲時完婚。雖然阿伊莎的年齡有爭議,但時至今日,一些穆斯林仍以此事例作為容許童婚的理由。[2][7]

參見

參考文獻

  1. ^ 葉門13歲新娘 性交血崩慘死. nownews. 2010-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18). 
  2. ^ 2.0 2.1 环球视野:也门娃娃新娘成功离婚(图). 新浪網. 2008-11-11 [2017-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5). 
  3. ^ 阿富汗局勢:塔利班攻下所有關鍵城市 士兵正「從四面八方」進入首都喀布爾. BBC中文網. BBC. 2021-08-15 [2021-08-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15). 
  4. ^ 哥倫比亞童婚終結!經過17年努力,國會終於通過禁婚法案. RSMedia. 2024年11月16日 [2024年11月30日]. 
  5. ^ 布哈里聖訓實錄, 5:58:234
  6. ^ 布哈里聖訓實錄, 7:62:64
  7. ^ 12岁沙特女孩打响与80岁丈夫的离婚官司. 新華網. 2010-02-10 [2017-03-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21).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