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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華 (山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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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華(1675年—1739年),字心朴浙江山陰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童華於雍正初年任平山縣知縣。後升真定府知府,代理按察使。又調蘇州府知府。時值朝廷下令追繳稅銀,江蘇巡撫四處抓人,百姓苦不堪言。在童華的請求下,巡撫最終釋放了被關押的千餘人。童華秉性耿直,某次浙江總督李衛前來蘇州抓人,童華因沒有公文而拒絕配合,因此遭李衛怨恨。李衛頗受雍正帝重用,雍正帝聽聞此事後便召見童華,指責他沽名釣譽。童華以「臣竭力為國,近沽名;實心為民,近干譽」作為回答消解了雍正帝的怨氣,被調往陝西任知府。署理肅州期間他因忤逆巡撫而被彈劾罷官。乾隆元年,重新被起用為福州府知府。不久調任漳州府知府。[1]後又被彈劾而罷官回家。數年後去世。[2][3]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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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7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

  1.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2. ^ 《清史稿》卷477
  3. ^ 童華. 明清檔案人名權威資料庫. [失效連結]
官銜
前任:
高元崑
漳州府知府
乾隆二年
(1737年)
繼任:
梁須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