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自淨能力
環境自淨能力,是指自然環境可以通過太陽能分解大氣、水流的擴散、氧化以及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將污染物化為無害物的能力[1]。
環境的自淨能力是有限的,當污染物的數量超過環境自淨能力時,污染的危害就不可避免地發生,生態系統就受到破壞[2]。
參考
- ^ 蘭州企業管理協會,甘肅工業大學工業企業管理教研室編. 工业企业管理简明词典. 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 : 443. ISBN 1981.10 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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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幫助). - ^ 盧昌義著. 现代环境科学概论. 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 2014年8月: 2. ISBN 978-7-5615-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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