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允成(?—?),字述文。明朝山西澤州(今山西省晉城市)人。
萬曆年間,王允成中鄉舉,擔任獲鹿知縣。因治行卓異,擢升為南京御史。疏論遼東失事諸臣,請正刑罰。明熹宗即位,陳奏保治十事,論「梃擊」、「移宮」事。天啟年間,宦官劉朝、魏忠賢與客氏相倚為奸。他上疏歷數其罪。魏忠賢對他恨之切齒。他再彈劾魏忠賢,魏忠賢更加恨他,趙南星為吏部,調他到北京。不久,趙南星被逐,御史張訥彈劾調王允成非法,除名。《東林點將錄》中把其列為:「天平星船火兒南京廣東道御史王允成 」 。再被彈劾貪險坐贓私罪,被削籍。崇禎初年,復官,不久去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