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淯鼇
洪淯鼇(?—1663年),又作洪淯鰲[1],字六生,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2],南明軍事、政治人物。
生平
洪淯鼇是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洪贊宇之子,崇禎十二年(1639年)成選貢[1],隆武時,上陳中興策略,獲授廣州通判,何騰蛟認為他不同常人,請改任道州知州。福京失守,李赤心等十三鎮部隊經過道州,他迎接說:「士兵和流寇不同的地方是,士兵知法而受官節制。現在士兵放縱劫略,則依然是流寇。」各將領都向他怒目而視,只有郝永忠驚奇,回應:「你並不平凡,應該輔佐我軍。」因此一同謁見永曆帝,遷任僉都御史,監督各鎮軍,出駐湖南[2]。
何騰蛟死後,孫可望入雲南,道路隔絕,洪淯鼇與十三鎮退入西山,佔據夷陵、歸州、巴東、均州、巫山、涪州屯田固守,是為夔東十三家。後來他得知永曆帝暫住安龍駐蹕信,於是抄小路上疏十三鎮忠心,扼守險要,隨時可以出動殲滅叛亂。朝廷以功勞下詔加洪淯鼇為兵部右侍郎,總督粵滇黔秦楚豫。永曆帝逃入緬甸,他依然連同諸鎮死守。
永曆十七年(1663年)清兵攻陷老木孔,劉體仁自焚;人們說事敗後他可以離開了,他回答:「軍隊淪亡我便死去,離開可以怎樣?」結果他和郝永忠等人一同被擒,不願投降,被斬殺前也神色自若,屍體投入巫山三峽[3]。
引用
- ^ 1.0 1.1 乾隆《晉江縣志·卷十·人物誌二》:洪淯鰲【鼇】,字六生,贊宇子。崇禎己卯選貢。
-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洪淯鼇,字六生,晉江人。崇禎中選貢。紹宗即位,上中興策,授廣州通判。何騰蛟奇之,請改道州知州。福京亡,李赤心等十三鎮以所部出道道州,淯鼇迎說曰:「兵所以異寇者,畏法受官節制也。今縱劫,則依然寇耳。」諸將皆瞋目,獨郝永忠奇之,曰:「子非百里才,行當佐吾軍。」偕謁昭宗,遷僉都御史,監諸鎮軍,出駐湖南。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三十九》:騰蛟歿,孫可望入滇,朝問阻絕,乃與十三鎮退入西山,據夷陵、歸州、巴東、均州、巫山、涪州,屯田固守。久之,得安龍駐蹕信,間道上疏,言十三鎮公忠無二,今扼險據衝,窺晉、楚、蜀有畔,隨時而動。議者多其功,詔加兵部右侍郎,總督粵滇黔秦楚豫。上既蒙塵,猶偕諸鎮死守湖、湘間。永曆十七年,清兵陷老木孔,劉體仁自焚死。或曰事去,公可逝矣。淯鼇曰:「師亡與亡,去將何之?」遂與永忠等被執。勸降不從。赴市,臨命神色不變,屍投巫山三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