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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座標22°59′42″N 121°12′59″E / 22.99500°N 121.21639°E / 22.99500; 121.2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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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9′42″N 121°12′59″E / 22.99500°N 121.21639°E / 22.99500; 121.21639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Yanwan Training Institute, AOC, MOJ
(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料
機關類型矯正機關
所屬部門法務部矯正署
員額662人
授權法源法務部技能訓練所組織條例
主要官員
所長黃金章[1]
任命者法務部部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
  • 科別 :調查分類科、輔導科、技能訓練科、衛生科、戒護科、總務科
  • 處室 :所長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47年(民國36年)6月
前身機關1947年(民國36年)6月:東部勞動訓導營
1952年(民國41年)5月1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
1992年(民國81年)更名為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
1994年(民國83年)3月1日:奉示附設臺灣臺東監獄岩灣分監
1995年(民國84年)8月1日:正式啟用收容受感訓處分人。
2011年(民國100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改隸為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聯絡資料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地址臺灣省臺東縣臺東市興安路2段642號
電話089-224-711
網站www.ywv.moj.gov.tw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是一座隸屬於中華民國法務部矯正署旗下的矯正機構,該機構坐落於臺灣省臺東縣臺東市卑南溪谷最南端之沖積平原上,當前收容人數(2018年10月18日數據)799名。[2]

沿革

  • 岩灣技能訓練所最初是「臺灣省遊民習藝所」。後因228事件後涉案情節較輕者接訓人數過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於1947年(民國36年)6月下旬將臺灣省遊民習藝所改制為「東部勞動訓導營」[3]
  • 1952年(民國41年)5月1日,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依據同年4月30日公佈的《臺灣省戒嚴時期取締流氓辦法》,將東部勞動訓導營改制並成立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3]
  • 1987年11月26日,因管理不當,數名囚犯發起絕食抗議,警備總部強勢介入,終於造成台東的岩灣、泰源、東成三個職訓總隊所轄的管訓監獄,以及綠島指揮部所管轄的三個職訓大隊等四處監獄集體暴動。中華民國國防部派出三支特勤隊強勢鎮壓。事件結束後,警備總部將數十名主要人犯,用直升機轉移至綠島監獄關押。
  • 臺灣解嚴後,中央政府配合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裁撤臺灣警備總司令部;1992年(民國8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二總隊撥交給法務部接管,更名為「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3]
  • 在法務部接管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後,於1994年(民國83年)3月1日奉示附設「臺灣臺東監獄岩灣分監」。爾後又展開一連串的新建、改建工程,第一期工程於1995年(民國84年)6月30日竣工,1995年(民國84年)8月1日正式啟用收容受感訓處分人。 [2][3]
  • 2009年(民國98年)1月23日,《檢肅流氓條例》廢止,岩灣技能訓練所釋放所有感訓處分人。[2][3]
  • 2011年(民國100年)1月1日法務部矯正署成立,改隸為「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2][3]

組織

  • 所長
    • 秘書
行政單位
  • 調查分類科[4]
  • 輔導科[5]
  • 技能訓練科[6]
  • 衛生科[7]
  • 戒護科[8]
  • 總務科[9]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會計室

[10]

設施

岩灣技能訓練所總佔地面積11.6761公頃,接收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所遺老舊房舍後即積極籌劃改建,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於1995年(民國84年)6月30日竣工。[2]

岩灣技能訓練所共劃分為行政辦公區、戒護區及技訓區三大部分,其中戒護區為注重高度安全性,乃突破傳統格局將戒護區建築採用"◇型"設計。[2]

人員配置

當前岩灣技能訓練所員額編制,截至2017年12月8日共158名,分為職員151人、駕駛3人、技工1人、工友3人。[2]

另設「所務委員會」,由所長、秘書及各科室主管人員組成,目的在於處理有關收容人之處遇、假釋、聲請免除感訓處分或停止執行等重大事項。[2]

歷史事件

岩灣事件,於1987年(民國76年)11月29日於台東岩灣監獄爆發的監獄暴動。在一清專案後,台灣許多幫派份子及角頭被送到岩灣監獄監禁。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接管監獄管理後,因管理不當,數名囚犯發起絕食抗議,警備總部強勢介入後,造成包括台東的岩灣、泰源、東成三個職訓總隊所轄的管訓監獄,以及綠島指揮部所管轄的三個職訓大隊等四處監獄集體暴動。[11]中華民國政府卻對外宣稱,是因為取締監獄內賭博活動才造成這起事件。

交通

周邊

資料來源

  1. ^ 首長介紹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10-01-16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 [2015-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11). 
  3. ^ 3.0 3.1 3.2 3.3 3.4 3.5 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職業訓導處. [2015-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4). 
  4. ^ 調查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8-04-25
  5. ^ 輔導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8-04-25
  6. ^ 技訓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9-05-12
  7. ^ 衛生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8-04-25
  8. ^ 戒護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8-04-25
  9. ^ 總務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8-04-25
  10. ^ 組織架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務部矯正署岩灣技能訓練所.106-12-08
  11. ^ 社會中心. 台灣五大監獄事件整理 規模最大600人同時暴動. ETtoday新聞雲. 2015-02-12 [2021-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2).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