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茂縣,中國舊縣名,始建制於中華民國36年(1947年),為今天廣東省吳川市的一部分。
梅茂縣治梅菉鎮(今吳川市城區梅菉街道)(雷高道)。民國15年(1926),當地政府析吳川縣地設梅菉市。民國21年(1932年),因不符《市組織法》規格而改制為管理局。36年(1947)9月,梅菉管理局改制為縣,並更名梅茂,但實際未及成立縣政府。隸屬於駐地為茂名的第七區專屬(該專屬轄茂名、電白、化縣、吳川、信宜、廉江、陽江、陽春、梅菉8縣1管理局)。
1949年後,歷屬高雷專區、粵西行政區。1953年併入吳川縣。
省政府直轄 |
| |
---|---|---|
第一行政督察區 | ||
第二行政督察區 | ||
第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四行政督察區 | ||
第五行政督察區 | ||
第六行政督察區 | ||
第七行政督察區 | ||
第八行政督察區 | ||
第九行政督察區 | ||
第十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一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二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三行政督察區 | ||
第十四行政督察區 | ||
第十五行政督察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