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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琯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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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琯
大明
籍貫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出生江西南昌府豐城縣
出身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李琯(?—?),字邦和,江西南昌府豐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西鄉試第五十三名。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歷直隸歙縣知縣[1]。曾任監察御史。出為福建按察司僉事。因彈劾閣臣王錫爵,削籍去職,家居三十年而卒。[2]

家族

曾祖父李世碩;祖父李與同;父親李萬清。母葉氏;繼母夏氏;生母何氏[3]

參考文獻

  1. ^ 清道光《歙縣志·卷三之一》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十八):顯祖建言之明年,福建僉事李琯奉表入都,列時行十罪,語侵王錫爵。言惟錫爵敢恣睢,故時行益貪戾,請並斥以謝天下。帝怒,削其籍。甫兩月,時行亦罷。琯,豐城人。萬曆五年進士。嘗官御史。既斥歸,家居三十年而卒。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姚學閔
明朝歙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陳九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