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業 (薛王)
李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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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李隆業 686年 |
逝世 | 734年8月13日 長安 | (47—48歲)
國籍 | 唐朝 |
職業 | 貴族 |
活躍時期 | 8世紀 |
配偶 | 王妃韋氏 |
親屬 | 父 唐睿宗 母 王德妃 姨 王芳媚 (子 十一人) |
李業(686年—734年8月13日),唐朝皇子,本名李隆業,唐睿宗第五子,母王德妃。
生平
垂拱三年(687年),父親唐睿宗第一次當皇帝時,李業封趙王。之後其父讓位給祖母武則天。
長壽二年(693年),改封為中山郡王。長安初年官居都水使者。神龍元年(705年),伯父唐中宗復位加賜實封二百戶通前五百戶。景龍二年(708年),兼陳州別駕。後任銀青光祿大夫、太僕少卿,仍兼陳州別駕。710年,唐睿宗復位,進封薛王,加封滿一千戶,拜秘書監,兼右羽林大將軍。轉宗正卿。唐睿宗因李業好學而授秘書監。
唐玄宗誅殺蕭至忠、岑羲等,李業因功加實封通舊為五千戶。開元初年,任太子少保、同涇豳衛虢等州刺史。開元八年(720年),遷太子太保。
李業生母早卒,從母王賢妃親自撫養。至是迎賢妃住在自己的外宅,非常孝順。李業同母妹淮陽公主李花山、涼國公主李䨲早卒,李業撫養其子,待遇甚佳,超過自己的兒子。玄宗為他賦詩:「昔見漳濱臥,言將人事違。今逢誕慶日,猶謂學仙歸。棠棣花重滿,鴒原鳥再飛。」
開元十三年(725年),玄宗患病,李業王妃韋氏的弟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發,玄宗令杖殺韋賓,左遷皇甫恂為錦州刺史。王妃害怕,降服待罪,李業也不敢入宮。玄宗拉着他的手說:「吾若有心猜阻兄弟者,天地神明,所共咎罪。」令王妃復位。開元二十一年(733年),李業進拜司徒。開元二十二年(734年)七月初十,李業薨逝,冊贈惠宣太子陪葬橋陵。
子女
- 李瑗,樂安郡王
- 李瑒,滎陽郡王,宗正卿
- 李琄,嗣薛王,母韋氏。
- 李璨,特進
- 李琚,特進
- 李琛
- 李璪
- 李珍,嗣岐王
- 李琇,太僕少卿
- 李逢,台州刺史、光祿少卿
- 李氏,嫁裴某。
- 李逢,台州刺史、光祿少卿
- 李瓊
- 平恩縣主,嫁銀青光祿大夫、臨安郡太守韋斌[3]
- 襄樂縣主[4]
- 安定郡主,第三十女[5]
- 新平郡主,第三十一女[6]
- 李氏,薛崇一妻,薛崇一妹薛氏為太子李瑛的太子妃[7]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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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新唐书 三宗诸子. [2020-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3).
- ^ 《大唐高祖神堯皇帝睿宗孫嗣薛王房宗子李公墓誌》、《唐李氏世系圖碑》
- ^ 《舊唐書·卷九十二·列傳第四十二》:開元十七年,司徒薛王業為女平恩縣主求婚,以斌才地奏配焉。
- ^ 《全唐文·卷三十六·加襄樂縣主等實封敕》:故惠宣太子女襄樂縣主等,德稟賢王,名高淑女,資其婉順,遘此偏孤。念遠之德,惟恩是屬。宜受賜於湯沐,俾承榮於敦敘。可各賜實封一百戶。
-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安定郡主制》:門下:故惠宣太子第三十女,肅雍成性,柔婉為容,稟訓女師,克嫻嬪則。爰占近日,用葉初笄,申錫美名,受封良邑。可封安定郡主,主者施行。
- ^ 《全唐文·卷二十五·封新平郡主制》:門下:惠宣太子第三十一女,柔姿婉訓,淑德閒和,早習組紃,備詳圖史。移天有禮,撰日於歸,宜增列郡之封,允葉睦親之計。可封新平郡主,主者施行。
- ^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一十八·忠義下》(薛願)願,汾陰人。父縚,太常卿。兄崇一,娶惠宣太子女,其女弟為太子瑛妃。瑛廢,貶願嶺外,久乃得還。
外部連結
前任: 李浚 |
唐朝司徒 733年-734年 |
繼任: 李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