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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李敏,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汝寧府潁州(今安徽省阜陽市)人,明朝工部尚書。
元朝至正末年,其擔任河南行省都鎮撫[1],後歸順明朝。洪武元年,擔任工部侍郎[1]。洪武六年,升工部尚書[2]。洪武八年,擔任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3]。次年返任工部尚書[4]。洪武十年,任福建都轉運塩使[5]。
參考文獻
- ^ 1.0 1.1 明實錄:太祖實錄 ,35卷
- ^ 明實錄:太祖實錄 ,83卷
- ^ 明實錄:太祖實錄 ,97卷
- ^ 明實錄:太祖實錄 ,110卷
- ^ 明實錄:太祖實錄 ,11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