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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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年二月(1745年),於台灣擔任彰化縣儒學訓導[2],主要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品等為從七品[3]。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參考
- ^ 王益民著. 心系宝山. 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 2008.12: 54. ISBN 978-7-80719-353-1.
- ^ 高賢治主編. 台湾方志集成 清代篇 第1辑 16 彰化县志 彰化节孝册 合订本. 宗青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88.
- ^ 高賢治主編. 台湾方志集成 清代篇 第1辑 5 重修台湾府志 上. 宗青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民國84.08: 133.
前任: 胡檀生 |
彰化縣儒學訓導 1745年上任 |
繼任: 陳大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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