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陳明汝
曾陳明汝(1937年—),台灣法學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1]。
曾陳明汝自北一女中、台大法律系畢業,其後取得法國國立斯特拉斯堡大學法學博士,法國國立斯特拉斯堡大學歐洲高級研究中心畢業,取得高級文憑。現任台大名譽教授,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創辦人暨第一屆理事長、名譽會長,司法院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委員會委員等職。曾陳明汝的夫婿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院榮譽教授曾世雄[2],他們是台大法律系的同學,女兒曾宛如亦在台大法學院擔任教授[3]。
參考資料
- ^ 胡清暉. 李鴻禧名譽職 台大不擬撤銷. 自由時報. 2008-11-29 [2022-04-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中文(臺灣)).
- ^ 許秩維. 曾世雄獲選政大法學院榮譽教授. 中央通訊社. 2014-05-21 [2023-05-10] (中文(臺灣)).[失效連結]
- ^ 曾宛如 特聘教授. 台大法律學院. [2022-03-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9)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這是一篇與台灣學者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