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書院
明志書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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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華民國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76號 25°02′49″N 121°25′36″E / 25.0469721768081°N 121.426602445655°E |
建成時間 | 1764年 |
公眾參觀 | 參觀費用:免門票 |
官方名稱 | 明志書院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書院 |
詳細登錄資料 |
明志書院,為臺灣北部的書院,文風冠於全臺,號稱「北臺首學」。原為一所書院,1761年(清乾隆26年),來自福建汀州的貢生胡焯猷,捐設土地設於興直堡新莊的「山腳」,亦即今日新北市泰山區。隨着1781年淡水廳廳治在竹塹(今日臺灣新竹市),官紳們將明志書院遷建於竹塹,故分兩時期為「泰山明志書院」與「竹塹明志書院」(新竹明志書院)。竹塹明志書院原址[1]位於新竹關帝廟之西內天后宮以南(今日西大路與西門街交會點處),已在日治時期拆毀。
胡焯猷的義舉,造就臺灣大甲溪以北第一個書院的誕生,尤其在公家的淡水廳儒學遲至半個世紀(五十四年後,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後才設立的情況下,明志書院更是發揮了「民間教育」的宗旨,現在明志書院位於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76號。
沿革
明志書院於泰山(1763-1780)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由於新莊平原地區已為「淡北巨鎮」,移民經濟無虞後,便鼓勵子弟參與科舉,晉為士紳。惟富裕的新莊因距廳治竹塹太遠,「地處極北,煙火雖繁,人文未振」,八里坌巡檢虞文桂於新莊街尾設義學一所,不久後八里坌巡檢移駐新莊,義學被徵用為衙門,因此廢止,長達十七年,士子須遠赴彰化縣就學,故許多士子中輟學業。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三月二十四日,貢生、墾戶胡焯猷捐地,恢復義學,將自己位於新莊山腳(今日泰山區)的「竹圍、房屋、魚池等項充作義學,又年收租六百餘石,永作膳脩膏火之資」,其義舉感動了另一位大墾戶監生郭宗嘏,郭也捐了大量金錢予「義塾」。彰化知縣兼署淡水同知胡邦翰收到胡焯猷的呈文後,隨即勘查、確認佃農,並詳稟此事。八月,閩浙總督楊廷璋核准,次年四月,楊廷璋又聽淡水同知夏瑚,義學改名為「明志書院」,並為書院撰寫「興直保新建明志書院碑」。「明志」二字,正取諸葛孔明的家訓「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並有「爰標明志之名,冀成致遠之器」之意。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官吏在淡水廳廳治竹塹城(今新竹市),建新竹明志書院並以之為校本部。
2003年6月24日,泰山明志書院因為年久腐朽加上連日大雨,書院樑柱不堪負荷,全部倒塌。
2005年9月26日,泰山明志書院安座,9月28日啟用典禮,為北台灣教育留下珍貴的史蹟。
明志書院於新竹(1781-1895)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建明志書院於淡水廳廳治竹塹城(今新竹市),泰山書院仍保留但以新竹為校本部。
清道光九年(1829年),鄭用錫任院長,鄭用錫曾考取道光三年三甲進士,號稱開臺進士,臺灣第一名進士。
道光十四年(1834年),鄭用錫赴京任官,鄭用錫族弟鄭用鑑接任院長;鄭用鑑於道光五年考中「拔貢」,成為北台灣地區首位「拔元」。次年循例在禮部複試,保和殿朝考---御前殿試,經取錄第七名( 台灣紀錄保持人),宅第( 徵士第 )位於中正路 北門街開台進士第對面。鄭用鑑執掌新竹明志書院三十年,臺北舉人陳維英受業於鄭用鑑, 後陳維英掌教臺北及宜蘭仰山書院,名震臺北、宜蘭,故北宜文風間接受新竹明志書院影響。
光緒十七年(1891),光緒帝頒贈御筆匾額的金匾「澤普瀛儒」,暨冊封鄉賢[3]。 有「淡蘭文風冠全台」,稱呼的「北臺首學」
日治時期明治廿八年(1895年),新竹明志書院於市區改正時開闢道路(今西大路)而遭拆毀;第一任臺灣總督樺山資紀贈院長鄭用鑑題有「學界泰斗」的匾額。 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高松豐次郎等人合資築新竹第一家戲院「新竹座」於明志書院舊址,即今西門街與西大路交叉處,惜於大正六年(1917年)火災焚毀。
明志書院建立後,淡北中舉士子的數量增多,不僅逐年增加,甚至超過同時臺灣其他地區的發展。中舉士子以士紳身份投入地方各項活動,與教育相關的各項事功亦多,甚至於日治後負責漢文教育的機構是地方私塾、書房,使得竹塹地區的私塾數量冠於全臺。
2001年(民國90年),於書院原址闢建之明志書院停車場落成,新竹市長蔡仁堅揭牌落成紀念,以書院自1781年至1895年事蹟為題,作為書院創建220周年紀念[4];新竹市政府以書院之名創設竹塹明志獎,以表揚表現卓著的教師。
參考資料
- 臺灣通史/卷34.鄉賢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