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揭批查運動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揭批查運動懷仁堂政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揭發批判林彪、「四人幫」的罪行,清查文革中與林彪、「四人幫」有牽連的人和事的運動。從1976年10月持續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1]

經過

1976年10月6日,四人幫在北京中南海被中央警衛團拘捕。10月8日,中共中央向黨內高級領導幹部發出《中央關於粉碎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通知》。10月18日,中共中央下發《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事件的通知》,列舉「四人幫」反黨篡權的罪行,宣佈對他們隔離審查。10月25日,「兩報一刊」(《人民日報》、《解放軍報》、《紅旗》雜誌)發表社論《偉大的歷史性勝利》,提出「要徹底揭露王張江姚反黨集團的滔天罪行,深入批判他們反革命的修正主義路線,肅清其流毒」。

在此基礎上,中共中央將揭批查運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具體步驟是:首先揭批四人幫篡黨奪權的陰謀,隨後揭批他們的反革命面目和罪惡歷史,最後從理論方面肅清四人幫各種思想的影響,並清查與四人幫有牽連的人和事。

第一階段: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一)》。

第二階段:1977年3月6日,中共中央批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

1977年7月,中國共產黨十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決議》,決定開除王、張、江、姚4人之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第三階段:1977年9月23日,中共中央批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三)》。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結束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幫」的群眾運動,把全黨工作的着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1979年1月9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揭批查運動要善始善終》。

參見

參考文獻

  1. ^ 趙艷來. “揭批查”运动研究 (碩士論文). 中共中央黨校.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