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世
張維世(?—1642年),號海澄,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太康縣(今河南省太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歷官平陽府知府[1],因逮捕絳州奸猾數十人。天啓五年(1625年)正月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巡河東道[1]。天啟六年(1626年)十一月,升任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2],崇禎二年(1629年)四月被削籍。四年起任陝西右布政使。崇禎八年十一月壬申由大同分巡道副使升任右僉都御史、昌平巡撫,九年五月兼官宣府巡撫,七月專撫宣府,因失防連坐而被貶戍,之後釋放。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攻佔睢州、進犯太康。張維世輔佐知縣魏令望抵抗,之後城陷身亡[3]。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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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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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於之大 |
明朝平陽府知府 天啓二年-四年 |
繼任: 劉餘祐 |
前任: 陳新甲 |
明朝宣府巡撫 崇禎九年(1636年) |
繼任: 劉永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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