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瑋 (成化丁未進士)
張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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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 | |
籍貫 | 南直隸蘇州府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嘉玉 |
出生 |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五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十二月癸卯 |
配偶 | 娶王氏,繼娶梅氏 |
親屬 | (子)希范、希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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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瑋(1453年—1517年),字嘉玉,號歷齋。南直隸蘇州衛官籍(今長洲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十九年(1483年)癸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會試四十五名,廷試三甲一百六十六名進士,循例歸省,丁父憂。弘治三年(1490年)服闋,授工部營繕司主事,奉使江西,督造寧靖王朱奠培墓。四年回部理事,六年分司杭州稅務,七年回部,不久升虞衡司員外郎,十二年(1499年)晉都水司郎中,領漕河事,分司徐州。十三年告病歸鄉,十五年還朝,復除都水司郎中,領漕河如故。正德二年(1507年)初,劉瑾專政,以違例乘轎將張瑋用重枷枷號於張家灣,不久被判充軍遼東鐵嶺衛[1]。五年赦免召還,恢復原職,十二年十二月卒於家。
家族
曾祖張聲遠。祖父張鋼,南京國子監助教。父張淵。母陳氏。具慶下。弟張璨[2]。
參考
- 文徵明《明故奉政大夫工部都水司郎中張公墓志銘》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正德二年閏正月,命以重枷枷號尚寶司卿崔璇、湖廣副使姚祥於長安左右門外,工部郎中張瑋於張家灣。璇奉使冊封、祥赴官、瑋巡河皆違例乘轎,璇又縱其奴所過需索,祥無關文冒乘傳為東廠偵事者所發,下鎮撫司拷訊,獄具,請付法司擬罪,內批令枷兩月,滿日奏之。前此奉使遠行者多乘轎,從者亦得乘驛馬,因襲之弊久矣。劉瑾專政,欲厲法禁以立威,璇等遂以違例得罪。太監李榮傳旨:崔璇、姚祥、張瑋枷號期日未滿,姑從輕開釋,發遼東鐵嶺衛永遠充軍。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