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集馨
張集馨(1800年—1879年),字椒雲,別號時晴齋主人,江蘇儀徵人,清朝官員。[1]
生平
道光二年(1822年)舉人。道光九年(1829年)乙丑科進士,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十二年(1832年)四月散館一等授編修,七月充武英殿篡修。
道光十六年(1836年)五月保送御史記名,補授山西朔平府知府,九月抵任,賑災治蝗。
道光十七年(1837年)創立玉林書院。
道光十九年(1839年)三月回朔平任。四月署山西雁平道(代縣)。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三月補授福建汀漳龍道。目睹總督顏伯燾革職回廣東途經漳州時的排場。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九月服滿,入京候缺。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補授陝西督糧道,因旱荒向陝西巡撫林則徐(1785-1850)請示緩徵,得林賞識。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六月補授四川按察使,九月入京,召對(接受召見)二次。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七月補授貴州布政使,十一月入京,召對五次。
咸豐元年(1851年),二月召對八次。六月總督琦善因案被劾,張受累,遣戍軍台。薩阿迎暫署總督。
咸豐二年(1852年)五月含冤到戍,十一月就庶籍,賞四品頂戴,補授河南按察使。十二月入京,召對二次。尚未出京又調補湖北按察使。
咸豐三年(1853年)正月赴任途中調補河南按察使。二月補授直隸布政使,帶兵防守。目睹直隸總督桂良與其孫麟趾賣缺受賄。因受欽差大臣勝保調遣辦理軍務而被桂良遷怒,參劾其「不聽調度,濫用帑金」,遭革職遣戍。因軍務留營免遣。
咸豐五年(1855年)四月因軍功賞五品頂戴。九月發往榮軍營聽後差遣。
咸豐六年(1856年)二月抵江南大營,病假回籍就醫。八月回京,九月賞四品頂戴,署甘肅布政使,召對五次。
咸豐八年(1858年)總督樂斌令出師河州剿回,張派員調停搞定。四月丁憂回籍,十月入京。
咸豐九年(1859年)五月服滿,召對一次。九月加三品頂戴,署福建布政使,召對二次。
咸豐十年(1860年)正月抵任,整頓鹽茶厘金。六月調補江西布政使,以兵燹、久雨、歉收等原因求總督曾國藩緩徵丁糧,被奏革職。次年繞道陝西回京。
同治二年(1863年)正月補授陝西布政使,召對一次。三月抵任,四月署藩篆。七月署陝西巡撫,麥熟時節,原巡撫瑛棨怕回不肯出城收小麥,張督兵收割並剿回。劉蓉調任巡撫。總督熙麟。
同治三年(1864年)三月回原任,九月赴甘肅查辦舊案,兵剿固原。
同治四年(1865年)正月因陝西巡撫劉蓉查前總督熙麟、京堂李雲麟等案,被參革職,永不敘用,後因軍功撤銷永不敘用處分。八月病休回京。
同治九年(1870年)主講金台書院,培養諸多尖子學生,包括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狀元陸潤庠,光緒二年(1876年)丙子恩科榜眼王賡榮、探花馮文蔚、傳臚吳樹梅,光緒三年(1877年)丁丑科狀元王仁堪、探花朱賡颺。
光緒四年十二月十一日(1879年1月3日)北京去世。
著作
後人編鈔《椒雲日記》、《張集馨日記》、《張集馨自定年譜》等,均見《道咸宦海見聞錄》。
家族
曾祖父張盛。
祖父張能烜。祖母汪氏。
生父張式封;繼父(四叔)張式堯;祧父(五叔)張式均。生母吳氏;繼母許氏;祧母鄭氏;庶母陳氏。三弟張集生(兼祧庶母陳氏生),同治六年(1867年)丁卯順天舉人。
原配夫人黃氏;續弦邵氏;繼配王氏;淑配譚氏、祁氏。長子張兆蘭(邵夫人生),字畹九;長媳許氏為吏部尚書許乃普之女。(繼)長女張於,長婿李經方為李鴻章(繼)長子。
堂侄張雲藻,道光十五年(1835年)乙未科進士。堂侄張寶書,同治三年(1864年)甲子江南舉人。堂侄張寶鳳,同治三年(1864年)甲子江南舉人。堂侄張寶恩,同治十二年(1873年)癸酉順天舉人。
長孫張祖頤。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