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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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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伯陽
出生 (1969-08-15) 1969年8月15日55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上蔡縣
居住地河南鄭州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語言漢語
教育程度法學學士
母校海南大學
職業維權人士人權律師維權律師
活躍時期2004年-至今
組織鄭州億人平
機構河南博揚律師事務所
信仰基督教
兒女常若羽(女兒)

常伯陽(1969年8月15日),河南上蔡人,前八九學生,基督徒,中國著名公益維權律師,河南博揚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鄭州反歧視公益機構——鄭州億人平文化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常伯陽律師關注弱勢體的利益,關注社會的公平正義,曾代理多起涉及信仰自由、組黨、藏人等中共敏感案件以及大量反歧視、「被精神病」等公益維權案件。

生平簡介

早期經歷

2004年初常伯陽律師發起河南首個民間法律援助志願者組織,吸引了社會各界人士加入到法律援助的行列。同時為普及法律便於弱勢群體的救助,他還設立了法律援助熱線及伯陽法律援助網,曾多次為未成年人、農民工愛滋病人等弱勢群體代理維權案件。

2006年5月常伯陽發起成立反歧視公益機構NGO鄭州億人平[1]2006年7月24日中國首條乙肝公益熱線「愛肝連線」開通試運行,常伯陽擔任其諮詢師,並曾幫助乙肝大學生贏得反歧視訴訟。[2]

獲得獎項

2005年到2008年期間常伯陽曾多次獲得河南省給予的獎項,包括2005年常伯陽律師被評為感動河南慈善人物並被河南省慈善總會授予河南省慈善愛心使者稱號,2007年5月常伯陽律師被評為河南省未成年保護突出貢獻律師,2007年7月常伯陽律師被評為河南省農民工權益保護突出貢獻律師,2007年12月被評為河南省十佳法律援助律師。[3]

2008年4月18日,家長們以12名考生的名義,將西安市招辦、灞橋區招辦和區教育局告上了法庭。此案被稱是中國「高考移民訴訟第一案」,常伯陽為原告律師。雖然此案最終以學生家長敗訴而告終,但是其影響力不容忽視,被南方周末評為2008年十大影響性訴訟。[4][5]

代理三鹿奶粉案

2008年9月,令世界震驚的震驚的三鹿奶粉事件被曝光後,公盟迅速組織了由全國上百律師組成的志願律師團,為受害消費者提供法律指導和服務,[6] 常伯陽律師參與發起了「三鹿奶粉志願律師團」,並且擔任發言人,這些維權律師的努力為數以萬計的受害者家庭爭取到了賠償。[7]此案被南方周末評為2008年十大影響性訴訟。[5]

代理小學生賣淫案

2009年6月常伯陽代理雲南「小學生賣淫案」,在常伯陽和各位律師的幫助下,之前曾被逼供認罪的劉仕華、張安芬說出了被警察矇騙,刑訊逼供,威脅他們撒謊的真相。[8]

代理禹州天價過路費案

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時建鋒為牟取利益,購買武警部隊士兵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併購買兩副軍用車牌照,偷逃過路費368萬餘元事件被判決無期,此案就是禹州天價過路費案[9]輿論質疑「偷逃的天價過路費如何計算」及「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常伯陽律師頂住壓力報道真相為時軍鋒做了無罪辯護,最終時軍鋒被判7年有期徒刑,他的二哥也由由之前的無期徒刑改判為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10]2011年1月16日,河南省高院和平頂山市中院聯合召開發布會,通報「河南農民時建鋒詐騙368萬元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處無期徒刑」案最新情況。河南省高院黨組認為,平頂山中院在審理時建鋒詐騙一案時,存在審查不細、把握不嚴等問題,決定對4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其中,主審法官被免職,主管副院長被停職檢查。[11]

代理訴公安部門信息不公開第一案

2011年12月24日,43歲的農民工樊曉才在參與鬥毆後失蹤,3個月後在水塘發現其屍體。經當地警方斷定其為「生前溺水死亡」,不予刑事立案。死者家屬質疑警方造假,向公安分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被拒絕後向郾城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常伯陽律師代理此案並勝訴,河南一法院判決警方「保密」違法。坊間稱為「訴公安部門信息不公開第一案」。[12]

代理洛陽拆遷案

2013年8月7日,洛陽市老城區政府作出《洛陽古城(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整治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要求該街區9000多戶、2萬餘居民接受政府的安置標準,搬遷騰地。為保護洛陽老城,常伯陽和多達265人起訴洛陽市老城區政府,被新華社稱為「河南有史以來最大行政訴訟案」。雖然最後判決政府違法,但此項計劃依舊繼續進行。[13]

六四公祭

2014年5月28日,在常伯陽接受委託去看守所會見因2014年2月的六四公祭而被逮捕的當事人時,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刑事拘留[14],但是在7月3日被檢察院變換其罪名為「涉嫌非法經營罪」。警方告訴常伯陽的代理律師,常伯陽的罪名包括:2010年常伯陽成立鄭州億人平公司,接受境外資金,違反律師法,非法從事律師業務,涉嫌非法經營。[15]

2014年11月29日,常伯陽被當局羈押六個月後「取保候審」,常伯陽表示在被羈押期間,公安對指控毫無證據,多次提審他,試圖羅織證據,並稱要將追究被非法羈押的責任。[16]

參考資料

  1. ^ 郑州亿人平. 2014-06-18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04). 
  2. ^ 河南维权律师常伯阳被更改罪名批捕 涉“非法经营罪”引发各界质疑. 自由亞洲電台. 2014-07-07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4). 
  3. ^ 郑州警方带走离职员工调查公益机构亿人平. 法廣. 2014年8月24日 [2014年12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6月6日). 
  4. ^ “高考移民案” 高考后的质疑. 大河網. 2008年6月12日 [2014年12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6日). 
  5. ^ 5.0 5.1 南方周末:2008年十大影响性诉讼. 南方新聞網. 2009年1月15日 [2014年12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27日). 
  6. ^ 索赔三鹿:被最高法推动的艰难立案. 新浪網. 2009年4月16日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0). 
  7. ^ 公益律师常伯阳:发起毒奶粉律师团,日咨询电话八十个. 新公民運動. 2014年6月24日 [2014年12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15日). 
  8. ^ 昆明小学生被指卖淫案当事父母称遭威胁诱供. 新京報. 2009年7月6日 [2014年12月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9月18日). 
  9. ^ 平頂山中院. 平顶山中院召开新闻通报会. 平頂山中院. [2011-0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1-17). 
  10. ^ 天价过路费案重审 犯罪事实认定有重大变化. 新華網. [2011年12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6月10日). 
  11. ^ 天价过路费4人被问责 嫌犯自首称看到翻案希望. 京華時報. [2011年1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1月25日). 
  12. ^ 河南一法院判决警方“保密”违法. 南方都市報. 2013年5月1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7月14日). 
  13. ^ 洛阳老城拆迁被判违法但不予撤销. 南方都市報. 2014年9月27日. [永久失效連結]
  14. ^ 公益律师常伯阳被批捕. VOA. 2014-07-07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8). 
  15. ^ 常伯阳律师. 河南博揚律師事務所. 2013-03-28. 
  16. ^ RFA独家:常伯阳将追究被非法羁押. 自由亞洲電台. 2014-12-03 [2014-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1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