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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藩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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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藩侯國
Markgrafschaft Baden
1112—1803
巴登國旗
國旗
巴登國徽
國徽
巴登藩侯國(1803年)
巴登藩侯國(1803年)
地位神聖羅馬帝國諸侯國
首都巴登-巴登(12世紀)
卡爾斯魯厄(1715年-1803年)
政府封建君主制
巴登藩侯 
• 1112–1130
赫爾曼二世
• 1250–1268
腓特烈一世
• 1453–1458
博恩哈德二世
• 1475–1515
克里斯托夫一世
• 1771–1803
卡爾·弗雷德里希
歷史 
• 藩侯國建立
1112
• 領地分裂b
1190–1771
• 升格為選侯國
1803
前身
繼承
士瓦本公國
巴登選侯國
今屬於 德國
a: 卡爾·弗雷德里希巴登-杜拉赫英語Baden-Durlach藩侯。他於1771年繼承了巴登-巴登藩侯國,統一了巴登。1803年,他被提升為選帝侯,藩侯國也升格為選侯國。1806年,他本人被提升為大公,與此同時巴登藩侯國加入了萊茵邦聯
b: 巴登藩侯國分別於1190年–1503年, 1515年–1620年和1622年–1771年被均分。

巴登藩侯國 (德語:Markgrafschaft Baden) 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諸侯國。藩侯國位於今天德國西南部的萊茵河上游一帶。巴登於1112年正式成為一個藩侯,國祚持續到1803年。其後,藩侯國升格為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選侯國。1806年,巴登選侯國接收了一些其他的領土,並升格為巴登大公國巴登的統治者一直屬於士瓦本王朝的分支策林格王朝。[1]

歷史

11世紀,士瓦本公國的許多地區被不同的小型王朝所統治,缺乏一個強大中央政權。在該地區,實力最強的王朝有霍亨斯陶芬王朝韋爾夫王朝哈布斯堡王朝和策林格王朝。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三世曾保證公爵的寶座會由策林格家族的繼承人貝特霍爾德接任,然而,在亨利死於1056年後,他的遺孀艾格尼絲卻任命萊茵法登的魯道夫為新的士瓦本公爵。 貝特霍爾德放棄了他的繼承權利,作為補償,他得到了克恩騰公國和意大利地區的維羅納邊境領地。1077年,由於主教敘任權鬥爭,貝特霍爾德被羅馬人的國王亨利四世剝奪了以上兩個領地。其後,他回到了士瓦本的故鄉,並在一年後去世。不過,維羅納的領地仍然由他的長子赫爾曼一世繼承。

赫爾曼一世的兒子赫爾曼二世,與世仇霍亨斯陶芬家族締結了一項協議。1098年,皇帝亨利四世應承給予他封地。就像他的父親一樣,赫爾曼二世堅持要取得藩侯的頭銜。 由於他出生和成長在德意志地區,他選擇在德意志建立起他的統治。他最終選擇了巴登 (原先的巴登-巴登),這是因為他透過他父親與朱迪特·馮·巴克南-蘇利希高,即埃貝斯泰因-卡爾夫的伯爵夫人,的聯姻而取得了該地的繼承權。赫爾曼二世於巴登開始建造霍亨巴登城堡。城堡的建造開始於1100年左右,完成於1112年。也正是在這一年,赫爾曼二世正式宣稱成為巴登藩侯。

成長

新的藩侯國,由於首都巴登的緣故,也被稱作為巴登藩侯國。 赫爾曼二繼續以侯爵的身份統治,直到他於1130年去世。他的兒子和孫子,赫爾曼三世(1130年-1160年統治)和赫爾曼四世(1160年-1190年統治),擴大了藩侯國的領土。 到1200年,這些土地第一次被劃分。策林格家族的兩個分支分為兩個獨立的藩侯國, 巴登-巴登和巴登-赫希貝格。後者在約一百年後再度分裂,產生第三個分支,即巴登-索森貝格。

在12世紀到13世紀,巴登是霍亨斯陶芬王朝忠誠的和堅定的支持者,甚至不惜與來自策林格-施瓦本親戚敵對的。作為回報,它被允許擴大其統治到整個德意志西南地區,西至萊茵河對岸的阿爾薩斯,東抵黑森林的邊緣,北接穆爾格河,南鄰布賴斯高。 巴登-巴登的第四位藩侯,赫爾曼四世 (1190年-1243年統治),建立了巴克南鎮、杜拉赫、斯圖加特埃特林根普福爾茨海姆等城市,和一些修道院,包括後來埋葬他和他的後裔的利希騰薩爾修道院。1219年,他將宮廷搬到了普福爾茨海姆。因為得到奧特瑙布賴斯高兩個伯爵的頭銜,他不得不放棄他對策林格和不倫瑞克的宣稱。他的兒子和孫子,赫爾曼六世(1243年-1250年統治)和 腓特烈一世(1250年-1268年統治),宣稱了奧地利施蒂里亞的公爵頭銜,但奧地利人拒絕了,因為他們不想被非奧地利人所統治。

整合

巴登藩侯克里斯托弗一世,由漢斯·巴爾東·格里恩創作於1515年

巴登-巴登藩侯貝納德一世(1391年-1431年統治)於1391年統一了原巴登藩侯國的所有領地。作為一名名聲卓越的軍人,貝納德繼續實行前幾任藩侯的政策,並獲得了了幾個地區,包括巴登-普福和巴登-赫希貝格。1291年時,巴登-普福被其獨立的藩侯所治理,但在1361年,該支系絕嗣,領地重歸巴登-巴登支系。巴登-赫希貝格的情況則稍好一點:藩侯國建立於1190年,並一直存在到1418年,直到支系絕嗣。作為血統最相近的繼承人,貝納德同樣宣稱了巴登-赫希貝格的統治權。巴登-索森貝格支繫於1503年也絕嗣,領土同樣被巴登-巴登所繼承。

巴登藩侯國於1442年極大地鞏固了統治。在這一年,拉爾和邁爾伯格的部分領地被併入藩侯國,聯結打通了南部的布賴斯高和北部的巴登-巴登兩個區域。縱觀整個中世紀晚期,巴登在其行政、財政和軍隊上都有很大的提升,尤其是在獲得哈布斯堡王朝剩餘的奧特瑙和布賴斯高時,成為了神聖羅馬帝國在德意志西南邊陲最強大的諸侯國。

陷入衰敗

巴登藩侯卡爾一世(統治於1453年-1475年)於1462年與萊茵-普法爾茨伯爵腓特烈一世交戰。交戰的原因有關美因茨大主教的選舉之爭。戰爭僅持續了幾個月,但對失敗者卡爾一世來說,後果是毀滅性的。他不得不將他的一些領土割讓給普法爾茨,以及它的盟友。 這些領土最終由他的兒子兼繼任藩侯克里斯托夫一世奪回。1503年,巴登-索森貝格支系絕嗣,其領土被克里斯托弗兼併。克里斯托夫試圖讓他其中一個兒子菲利普繼承所有的領地,但他的努力被法國國王挫敗了。在他死之前,克里斯托弗被迫再次將藩侯國的土地均分給他三個兒子。菲利普在1515年繼承了他的藩侯爵位,但1533年去世時並沒有留下任何子嗣。他的領地被他的兄弟伯納德以及恩斯特所瓜分。 1535年,伯納德和恩斯特提出了一個新均分繼承方案。 這是一連串領地分割的開端,並建立巴登家族兩個最主要的分支:巴登-巴登分支,以及巴登-杜拉赫—家族的分裂一直持續至1771年。然而,兩個分支之間的關係並不友好,不斷的均分對此也沒有任何幫助。

宗教改革其間,巴登-巴登領導的幾個分支仍然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巴登-杜拉赫則帶領其他小分支加入了新教聯盟。三十年戰爭極大地破壞了幾個分支間的關係。許多持異見者被流放到其他國家。 巴登在戰爭期間也遭受了嚴重的破壞。1648年簽訂的的威斯特伐利亞條約恢復所有家族分支的統治,同時保證了信仰的自由。隨着戰爭的結束,分支間強烈的對立情緒開始消退。在「太陽王」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發動的戰爭下,兩個藩侯國均受到了法國軍隊的蹂躪。 神聖羅馬帝國軍隊則在巴登-巴登藩侯「土耳其的」路德維希·威廉(1677年-1707年統治)的指揮下抗擊法國。

重新統一

1771年,最後一任巴登-巴登藩侯奧古斯都·格奧爾格去世,沒有留下任何子嗣。因此巴登-巴登藩侯國的領土被他血緣最近的繼承人——巴登-杜拉赫藩侯卡爾·弗雷德里希(1738年-1811年統治)所繼承。巴登藩侯國的土地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統一在一個君主的治下。

儘管巴登藩侯國再次統一,其地處萊茵河上游兩岸,總面積約1350名平方英里(3496.48平方公里)的土地仍然沒有連在一起。1738年,當卡爾·弗雷德里希繼承藩侯爵位時,他決意改變這一狀況。1792年,法國奧地利之間爆發的戰爭是他第一個機會。巴登加入了奧地利一方作戰,卻被法國人大敗。卡爾·弗雷德里希不得不向法國支付賠償金,並將萊茵河的左岸割讓給法國。幾年後,他的第二個機會到來。他帶領巴登加入了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拿破崙的作戰。1803年,作為加入沙皇反法同盟的回報,藩侯得以攫取康斯坦茨主教領,萊茵-普法爾茨的一部分領土,以及其他幾個較小的地區,從而升格成為選帝侯。巴登藩侯國也因此升格為巴登選侯國

藩侯列表

詳情請閱覽巴登統治者完整列表。 其中包括了巴登藩侯國所有分支的統治者。

參考資料

  1. ^ Germany, the German Confederation. Friesian.com. [2012-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02). 

 本條目包含來自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Baden, Grand Duchy of.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3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84–188.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