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生活品質
源起
工作生活品質從公元1960年代的美國公民權和社會責任的興起,帶來美國政府一系列的政策推動,例如:1936年的公民勞動基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 Act)和1964年的公民權利法案(Civil Rights Act),這些措施導致QWL日後的發展。
意含
一、合理、公平俸給。
三、人力素質、發展。
四、工作發展、生活安全感。
五、個人受尊重和良好的社會評價。
六、工作權益受保障。
七、工作環境、居家環境。
八、工作具成就感、價值感。
九、社會履歷影響思維方式,改變生活品質
改善途徑
良好的工作生活品質必定建立於良好的工作條件環境、管理權益、成就感、滿足感的基礎上,而此等基礎必須藉着人力資源管理強調民主化(參與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有助於工作生活品質的改善,途徑包含:
一、藉着工作設計(Job Design)充實員工工作知能(例如:工作豐富化、工作擴大化)。
二、實施工作彈性化管理(例如:彈性工時)。
三、建立品管圈(Quality Cirles)體制。
四、勞資關係和員工關係的和藹化。
五、健全個人的生涯發展。
六、持續的個人狀態調整和學習
參見
參考文獻
- 王濬. 行政學新編.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