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弼
富弼(1004年—1083年),字彥國,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
生平
宋仁宗慶曆二年(1042年)出使契丹,以增加歲幣為條件,拒絕割地要求;次年任樞密副使,與范仲淹等共同推行慶曆新政,條上所擬河北守御十二策。
慶曆五年(1045年)被排擠,出知鄆州、青州(今山東益都)。時河北大水,難民四處流亡。富弼動員救災,以地為食,募數萬饑民為兵。至和二年(1055年)與文彥博同為宰相,後因母喪罷相。宋英宗即位,召為樞密使,又因足疾解職,進封「鄭國公」。熙寧元年(1068年)入朝,宋神宗趙頊問他如何處理邊事,富弼說:「陛下臨御未久,當布德惠,願二十年口不言兵。」神宗聞之默然。
富弼多次出使遼國,對西夏情形也十分關注,他認識到遼國「委實強盛」,西夏「日漸壯大」,與古代夷狄大不相同,已是中原文明的勁敵。在富弼看來,遼和西夏強盛的原因,正是由於他們進入了農耕區,這些農耕區的漢族英豪皆為其所用,「得中國土地,役中國人民,稱中國位號,仿中國官屬,任中國賢才,讀中國書籍,用中國車服,行中國法令。是二寇所為,皆與中國等,而又勁兵驍將長於中國,中國所有,彼盡得之;彼之所長,中國不及。」富弼利用自己對宋、遼、西夏三國關係的透徹了解,助宋朝撬開遼夏同盟,使宋、遼、西夏三足鼎立的格局逐漸穩定下來。
熙寧二年,再度復相,因反對王安石變法,又求退,出判亳州(今安徽亳縣)。拒不執行新政青苗法,聲稱「新法,臣所不知」。後退居洛陽,仍繼續請求廢止「新法」。元豐六年(1083年)病死,死前上書神宗論治道之要;又條陳時政之失,是後由其子富紹庭上之神宗。條陳中提及歸還侵土(河湟地區)給吐蕃各部,以達到修兵息民[1]。卒諡「文忠」。
墓誌
2008年2~6月,洛陽市第二文物工作隊在洛陽中邁置業有限公司「王城之珠」經濟適用房住宅小區進行考古發掘時,發現北宋宰相富弼夫婦墓,墓內出土墓誌兩方[2]。墓誌有6400餘字,由韓維撰文,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太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內郡開國公、食邑二千二百戶、食實封玖伯戶司馬光篆蓋,端明殿學士、太中大夫、知陳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上輕車都尉、樂安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三百戶、食實封壹伯戶孫永書。晏氏墓誌由女婿「觀文殿學士銀青光祿大夫知河陽軍州事上柱國始平郡開國公馮京書」,朝請郎致仕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李藻撰,觀文殿學士正議大夫知河南府兼留守司公事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孫固篆蓋。
家族
- 高祖:富璘,後唐京兆少尹,自齊遷於汴。
- 曾祖:富處謙[3],內黃令,封鄭國公,自汴遷洛,妻劉氏。
- 祖:富令荀,商州馬步使,封韓國公,妻趙氏。
- 父:富言,尚書都官員外郎,封秦國公,妻韓氏,六子三女。
- 妻:晏氏(1014—1086),晏殊長女。
- 子女:
另有女3人分別
參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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