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連事件
孟連事件是2008年7月19日發生在雲南省普洱市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的一起群體性事件,官方又稱「7·19事件」。該事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17名村民及41名公安民警受傷及8輛執法車輛被毀,在全國引起極大反響。[1]
事件經過
孟連縣作為邊境民族地方,新中國成立之初,被劃為「少數民族直(接)過(渡)區」,即從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孟連縣的橡膠產業開始是採用「公司+基地+農戶」模式發展起來的,膠農按協議價格把膠乳賣給橡膠公司。「勐馬」和「公信」是孟連縣最大的橡膠企業,經歷了從鄉鎮企業到股份合作制企業、私營企業的兩次改制。
勐馬鎮膠農與橡膠公司在橡膠林產權歸屬問題及橡膠製品收購價上存在分歧。2003年5月19日,膠農與橡膠公司簽訂《膠園管、養、割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為30年,橡膠公司擁有64.22%的林地產權。但隨後幾年橡膠製品市場價格飆升,從幾年前的七八千每噸升至每噸2.5萬餘元,而橡膠公司卻仍按5年前合同約定價格收購,橡膠價格飛漲和農特稅取消帶來的利益被橡膠公司老闆獨享,引致膠農憤慨。從2006年開始,膠農們以橡膠製品價格及物價上升為由,多次要求橡膠公司提高收購價格被拒後,膠農決定取消與橡膠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止出售膠乳給公司,自行給價高的收購者,遭到橡膠公司派出的保安阻止,雙方多次發生衝突。縣鄉黨委、政府對此簡單地以治安案件論處,反覆動用警力介入,「7·19」前已累計發生群體性事件7起[2]。孟連縣委、縣政府認為,這些事件是農村黑惡勢力作怪,要求普洱市調用警力進行打擊[2]。2007年年9月12日,公信鄉部分膠農運輸50噸凝雜膠到外地出售,120多人手持長刀、棍棒等工具護送。2007年10月10日,公安機關到公信鄉抓捕聚眾鬧事的膠農,被300多名膠農團團圍住,一些膠農用棍棒、石塊等工具襲擊民警,造成5輛警車被砸壞,17名民警受傷,其中包括孟連縣公安局長[3]。
2008年3月25日,膠農與橡膠公司人員發生肢體衝突,但被孟連縣選派的工作組及民警強行勸止。2008年3月,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丕坤專程到省政法委匯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孟蘇鐵聽了情況後說[2],要分清矛盾性質,最大限度考慮群眾利益,調整利益糾紛,不同意治安整治和抓捕。省政法委派出工作組到孟連調研後認為[2],當地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群眾利益糾紛,再次重申對少數人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引起群體事件的風險。2008年5月,孟連縣出台《深化橡膠產業改革指導意見》,公信、勐馬和金橋3家主要的橡膠公司分別制定實施方案,對橡膠利益分配作出調整,由於膠農反對,工作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3]。2008年6月14日,普洱市公安局又向省公安廳書面請示跨縣調動400名警察到孟連,省政法委、公安廳明確否定了這一請求[2]。
2008年7月2日的普洱市委常委會決定打擊孟連農村黑惡勢力,跨縣調警之事不再向省里報告[2]。7月11日,市公安局調動的警力向孟連集結。7月15日,幾位村民再次找到橡膠公司,在交涉過程中與工作組成員發生語言衝突及肢體衝突。[4]7月15日,孟連縣公檢法聯合發佈《對公信鄉勐馬鎮和部分農村地區進行社會治安重點整治的通告》以及《關於限令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該通告限令「組織煽動群眾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人員,須於2008年7月5日起10日內投案自首,不主動投案自首,將從嚴打擊。但並未有人自首。7月16日,警察強制傳喚8名涉案者[2]。7月17日,一抓捕對象被扣留引發300名群眾圍堵,兩名工作隊員被打傷,市里認為工作隊的安全受到威脅,有必要動用警力實施打擊[2]。2008年7月19日凌晨4時,175名警察從孟連縣城整裝出發,星夜奔赴40公里外的勐馬鎮勐啊村。19日清晨6時許,勐啊村的岩依、岩帥王、岩忙、波葉罕嫩、岩依所丙等5位膠農在家中和睡夢中被警察強行廝打和帶走,受到強制傳喚。警方的舉動引起村民不滿,隨後引發衝突。[5]。7月19日晨8時許,勐啊村數百名村民手持長刀、鋤頭、鐵棒、木棍、彈弓等器械,沿勐馬至勐啊公路圍攻、衝擊正在孟連農場制膠廠路口執行警戒任務的58名警察;警察奉命迅速組成四層防禦隊形,村民從公路正面和左側山坡分兩路襲擊警察,突破了警戒線;在對空鳴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警察被迫使用防暴槍(內裝橡皮子彈)自衛,由於距離太近,岩尚軟、岩底父子二人被防暴槍擊中死亡[2]。事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孟連縣公安局副局長李朝武說:「當時在場的58名民警已經不足以控制事態。一名群眾手持砍刀砍向一民警,該民警的頭盔被砍裂,手臂受傷。出於自衛,他扣動了防暴槍扳機,因距離太近,致使這名群眾死亡。」圍攻人群停止攻擊,但仍聚集在150米外與警察對峙[2]。與此同時,兩公里外的芒海村也發生了激烈的警民衝突,村民攻打執行勸阻任務的警察,數名警察受傷,多輛警車被砸[2];村民砍倒樹,用樹幹、石頭和人牆切斷交通,把警察圍困在公路邊動彈不得,無法回撤[2];現場村民提出必須馬上釋放被強制傳喚的5名嫌疑人;普洱市委書記高旭升現場勸導情緒激動的村民,並決定立即釋放被強制傳喚的嫌疑人膠農[2],緩解對立情緒。7月19日傍晚,被圍困達11個小時的警察終於得以撤離[2]。7月19日當天先後參與圍攻警察的村民達700餘人[2];造成兩名村民死亡,17名村民、41名警察、3名幹部受傷,9輛執行任務的汽車被砸壞,102件警械被損毀或丟失[2]。100多名膠農抬着死者屍體來到勐馬橡膠公司,他們認為是公司請警察來抓的人,憤怒的膠農揚言要公司老闆償命[3];附近膠農聞訊後,也紛紛趕來聚集。孟連縣委書記胡文彬立即率隊趕到現場,對聚集膠農做解釋、勸說和疏導工作[3]。7月19日下午,普洱市委書記高旭升也趕到現場做膠農的解釋勸導工作[3]。7月20日凌晨2時,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孟蘇鐵和副省長曹建方抵達孟連,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聽取匯報,分析情況,研究部署相關工作置。7月20日凌晨5時,孟蘇鐵和曹建方趕到40多公里外的村民聚集現場,與聚集的膠農在勐馬橡膠公司大會議室內對話,現場群眾情緒不友好,長凳上赫然擺放着長刀、棍棒等[2]。為避免刺激群眾情緒,孟蘇鐵一行沒有帶一輛警車、沒調派警察。在此期間,普洱市委書記高旭升、孟連縣委書記胡文彬等已經對聚集的膠農進行了10多個小時的解釋、勸說和疏導工作。孟蘇鐵在和村民對話時,聽到村民代表說他們的願望和利益訴求曾多次向鄉、縣、市、省有關部門反映,但都毫無結果,孟蘇鐵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們表示歉意[2],並鞠躬以示誠意,表示將負責任地解決大家的合理要求。孟蘇鐵代表省委、省政府表示:群眾有什麼意見和要求都認真傾聽,對群眾的每一個願望和訴求都給予明確答覆。孟蘇鐵與聚集的膠農的對話會進行了一個多小時,膠農提出的每一個願望和要求,孟蘇鐵講解政策、給予答覆。膠農代表玉康提出釋放被抓的膠農和律師;孟蘇鐵答覆辦取保手續後釋放[3]。7月20日下午,正在保山市開會的雲南省委副書記李紀恆乘直升機趕到孟連,叮囑在場的各級官員警察要帶着深厚感情做好群眾工作[2]。7月21日,普洱市市長沈培平、孟連縣委書記胡文彬等再赴現場[3],協商善後問題;死者家屬堅持要求中央領導來解決問題,並提出高達1000萬元的「天價索賠」,協商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7月22日上午,《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隨同雲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馬繼延、普洱市市長沈培平第三次赴聚集現場[3],馬、沈一行與膠農「領袖」楊發展、膠農律師馬敏慧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談話[3]。7月22日晚李紀恆在孟連縣召開的領導幹部大會上[2]:「對共產黨充滿感恩之情,待人溫和善良的傣族群眾,拿起了刀斧棍棒與警察對抗,用暴力維護自己的權益,引發了衝突事件。這件事情必須引起我們當政者的深刻反思,必須引起各級幹部刻骨銘心、觸及靈魂深處的反省。」「我們的縣鄉領導幹部與人民群眾的感情到了如此地步,實在是傷心難過啊!」「此次事件的發生,決非偶然,它暴露出我們的一些幹部作風漂浮,脫離群眾,高高在上,淡漠群眾利益,忽視群眾訴求,聽不進群眾的意見,離群眾越來越遠。」「這道理,那道理,密切黨與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才是硬道理,與之違背的都毫無道理。」[6]李紀恆要求[6]普洱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深刻反思,拿出勇氣來,傾聽群眾呼聲,依法及時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依法及時處理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對侵害膠農利益、與不法分子有交易的人和事,要迅速調查,果斷處理,公佈於眾,取信於民。死者死亡原因的調查結果和檢驗報告,要及時向社會和群眾公佈,讓群眾明白事情真相,謠言止於真相。對群眾不信任的軟、懶、散的鄉鎮領導班子要迅速及時調整,對不稱職的縣鄉領導幹部要堅決撤換,要選最強的領導幹部到邊境縣、鄉鎮工作。李紀恆對「說話沒人聽,幹事沒人跟,群眾拿刀砍,幹部當到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這種現象提出嚴厲批評[3]。經過細心勸導,膠農群眾情緒基本穩定;7月23日凌晨4時,死者家屬同意後,兩名死者遺體火化,事態初步平息[2]。
2008年7月23日下午,雲南省普洱市人民政府舉行「孟連縣"7·19"事件」新聞發佈會,普洱市常務副市長楊錦昆通報了該事件的處置進展情況,表示[6]:「政府要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在今後的工作中把維護民眾合法利益放在第一位。」。雲南省政府成立孟連縣橡膠產業利益調整工作指導小組,普洱市成立了孟連縣橡膠產業利益調整工作領導小組,孟連縣公信、勐馬兩個鄉鎮的有關群眾代表參加了工作小組。楊錦昆說[6]:「方案出來後,我們將及時公開徵求各方意見,徵得大多數群眾認可後再組織實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徹底消除引發矛盾的根源,為邊境地區的長治久安創造條件。」
普洱市委書記高旭升認為[3],膠農的利益訴求長期得不到解決,集中反映出一些領導幹部工作態度和作風存在問題,離群眾的期盼差距太遠。部分幹部作風漂浮,脫離群眾,漠視群眾利益,聽不進群眾意見,離群眾越來越遠。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丕坤認為[3],一股農村黑惡勢力的存在,一些社會閒散人員的挑唆和煽動,導致孟連縣勐馬鎮、公信鄉部分村組的基層黨政組織難以正常運轉,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在部分地區,甚至出現黑惡勢力控制村民自治組織、私自召開村民大會非法選舉「村民代表」、聚眾攻擊橡膠公司和政府林改工作隊等情況。
官方通告中稱,警方只是「傳喚衝突人員」,並計劃「傳喚任務執行完畢後向村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但遭到「500多名不明真相的人員在極少數別有用心人的煽動下,情緒激動,行為過激,多次沖越警戒線,手持長刀、鋼管、鐵棍、木棒向民警進行攻擊性劈砍、毆打」,致使「多名民警受傷,民警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經多次喊話勸阻、退讓、鳴槍警告無效的情況下,被迫使用防暴槍自衛,由於距離較近,致使兩人死亡。」[7][8]
但是在另一新聞中的一膠農代表的敘述有所不同,膠農稱19日上午7時左右,他們到橡膠公司與對方協商解決橡膠林產權,突然衝上來上百名警察,警察個個頭戴鋼盔手提盾牌和警棍,身穿防彈背心,他們與警察「理論」,之後發生衝突。警察在衝突中使用了催淚彈,衝突持續了十來分鐘停止。該描述在事件起因上與官方通告有明顯出入。[8]
在衝突中的兩名死者分別叫岩常秧和岩底,年齡分別為50歲、20歲,都是勐馬鎮芒丙村人。二人是父子關係,其中岩底還是昆明某中專學校的在校生。[8]
事件調查
雲南省紀委在「7·19」事件發生後成立了專案組,調查結果顯示該事件背後有一系列腐敗案,一系列窩案串案中,包括群體性事件責任追究、孟連縣領導受賄、財政幹部貪占財政資金3個系列案件,涉案人員涉及省、市、縣、鄉四級黨政機關。共有33人涉案,其中廳級幹部3人,處級幹部11人,科級以下19人,涉及違紀違法資金近1億元。[1]
該事件揭露出的基層腐敗現象令人吃驚,報道中稱,孟連縣委原書記胡文彬,在當地工作3年,每年下鄉的次數只有十多次,下鄉的目的地常常是兩個橡膠公司。勐馬、公信兩個橡膠公司老闆說,不但逢年過節要給他們送東西,而且還隨時替他們埋單,甚至到了接到他們的電話就「害怕」的地步。在這樣一個集邊疆、民族、貧困為一體的小縣,原財政局長劉宏就能將2000多萬元財政資金撥入其個人所有的茶業有限公司。從省到縣部分財政幹部上下串通,打着發展經濟作物種植,支農、惠農的幌子,成立假公司合夥騙國家的錢。[1]
相關責任人處理
2008年9月4日雲南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了省委、省政府孟連「7·19」事件調查組的匯報。省委常委會經過討論認為,「7·19」事件表面上是警民衝突,而實質是膠農與企業的經濟利益長期糾紛所引發的一起較為嚴重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是人民內部矛盾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集中表現。雲南省委常委經研究,鑑於「7·19」事件後果嚴重、影響惡劣,不僅造成了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而且嚴重傷害了邊疆少數民族群眾的感情,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在事件中孟連縣委、政府負有主要責任,普洱市委、政府負有領導責任,雲南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 孟連縣委書記胡文彬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 對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丕坤責令辭職的問責
- 對普洱市委書記高旭升、市長沈培平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 對普洱市、孟連縣參與橡膠公司入股、分紅,參與膠林買賣、租賃等涉嫌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由雲南省、普洱市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深查
- 責成普洱市委、市政府對「7·19」事件中負有主要責任的孟連縣委、縣政府和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按照干管權限給予黨政紀處分
儘管雲南省紀委查出一系列腐敗案,並且追究了33名黨政幹部,但是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在該事件處理中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雲南省委常委會在處理決定中只是「責成沈培平同志向省委作出書面檢查。」[9]
2008年6月14日,普洱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廳書面請示跨縣調動400名警察到孟連,省政法委、公安廳明確否定了這一請求。然而,2008年7月2日的普洱市委常委會依然決定「打擊孟連農村黑惡勢力」,「沈培平在市委決策時提出,調動警力的事不要報省里了。」事後雲南省委常委會在處理決定中「責成沈培平同志向省委作出書面檢查。」[9][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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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孟连警民冲突缘由:橡胶公司5年不提收购价. 鳳凰網. [2016-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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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普洱市通报孟连县"7.19"事件处置情况(全文). 鳳凰網. [2016-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17).
- ^ 8.0 8.1 8.2 滇警民冲突两死数十伤 警方被围攻使用防暴枪. 中國新聞網. [2016-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9.0 9.1 云南副省长沈培平被查 孟连事件瞒着省里调动警力. 中國新聞網. [2016-0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 ^ “孟连事件”怎没耽搁沈培平升官. 新京報. [2016-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