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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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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藩蒙古札薩克蒙古,指清代以世襲札薩克為旗長的蒙古各。外藩蒙古又分為內札薩克蒙古外札薩克蒙古。內札薩克蒙古又稱內札薩克內蒙古,內札薩克各旗後來成為今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外札薩克蒙古又稱外札薩克,狹義的外札薩克蒙古即外蒙古,包括喀爾喀四部;廣義的外札薩克蒙古還包括西套蒙古科布多青海新疆所屬各蒙古札薩克旗。

設官

外藩蒙古每旗置「札薩克」(又作扎薩克)一人,掌管一旗政令,一般可以世襲。札薩克和協理台吉等職位需要報請皇帝許可。

其中內札薩克和新疆回旗還有「協理台吉」(或塔布囊),每旗二人或四人,協助札薩克辦理旗務。外札薩克蒙古無此職務。

其下有「管旗章京」一人,「副章京」(梅林章京)二人。管旗章京和副章京以下職位不需要清廷批准即可任命。

以及「參領」、「佐領」、「副佐領」(驍騎校)等,視其編戶數而定,各旗多寡不一。[1]

外藩蒙古各旗

1661年的清朝控制區,西北灰色大部分地區1691年後逐步成為外札薩克蒙古的主體
1911年清朝行政區劃(紅色部分為內札薩克蒙古

參考文獻

引用

  1. ^ 彭瑞軒; 費馳. 清代北方边疆建置研究———以蒙古地区扎萨克制度为中心. 《內蒙古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年, (第4期): 第26—30頁 [202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5). 

來源

  • 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影印殿本
  • 清史稿》地理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