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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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武帝咸寧四年(278年)﹐首次設立國子學﹐置國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員﹐掌教導諸生。隋文帝大業三年(607年)始置司業一職,取《禮記》「樂正司業」之義,謂之主管世子學業教育。[1]為國子監的副長官,員額一人。唐朝貞觀六年復設司業,員額二人,從四品下。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年)恢復舊稱。北宋初年承五代後周之制﹐設立國子監﹐招收七品以上官員子弟為學生。配置司業一人,正六品。金朝配額一人,升為正五品。元朝配額二人,仍為正五品。明朝配額一人,改為正六品。
清朝
清朝,配置於朝廷之輔助部門,名額共三人,滿、蒙、漢各一人。品等為正六品,主要從事教學考試官學等事務。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並歸學部。清亡之後,該官職永遠廢除。
註釋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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