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第三辦公室
國務院第三辦公室是1954年至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設立的辦事機構。
歷史
1954年11月10日,國務院發出命令[1]設立國務院第三辦公室,協助總理掌管重工業部、第一機械工業部、第二機械工業部、燃料工業部、地質部、建築工程部的工作。
1959年6月,國務院第九十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國務院第三辦公室,工作移交國務院工業交通辦公室。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任命國務院副秘書長,各辦公室正、副主任,各部、委員會副部長、副主任、委員,外交部部長助理等負責人的命令」,《山西政報》,1954年22期,第49-5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