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黃鐘
呂黃鐘 | |
---|---|
大明朝議大夫奉敕整飭登萊海防兵巡道山東布政司右參議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親屬 | (母)郜氏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西鄉試舉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初授魚臺縣知縣,積年疑獄,片言折之,士民頌神君焉。皇筏南下,夫役累民,公呼搶當事前,為民請命,得不過擾。置勸農亭於邑中,日與田夫野老相慰勞,問稼穡之艱難,有古循良風。後值桐封在魯,供帳絡繹,公心乎衛民而仍不乏上供,上下鹹得其所,苟非幹材,曷克濟此。越一年,調補歷城縣,在任三載,尤得民心,案牘重情,平反甚多,有可矜全者,必疏網置之,嘗曰:去莠所以衛苗,禁奸所以為良也。逮者鞠者得申其法,而寧必束濕哉!歷歷諸善政,兩邑勒石,至今思之不替。在邑聲譽大著,內擢戶科給事中[1][2],未幾以性戇直,與柄國者忤,遂劾之,以年例外轉山東僉事,兵備青徐,駐曹州。時歲飢,盜賊蠭起,充斥四境,多方籌畫,繕兵濟餉,各得其宜,盜亦隨撲滅,遂以勞瘁卒於官,贈光祿寺卿[3]。
參考文獻
- ^ 《崇禎長編卷之六十三》:崇禎五年九月,戶科給事中呂黃鍾以帝詰其前疏所陳必不可少之才,確係何人?因舉河南廵按李日宣所薦遷謫官員:原任吏科都給事中宋鳴梧、原任韓城知縣王徵俊品行政事以對。戶科給事中呂黃鍾上言山西監司王肇生破滅〈犭回〉賊數千而兵部格之不敘,宣武總兵尤世祿縱兵殺掠分賍而當事者竟請復用;又如臣鄉武選司員外李國俊、東平知州王爾龠、長蘆運判王之禎、陝西關內道丁流芳、永平知府雷一鳳、盧龍知縣張瑄、登州道宋之儁、老病太常少卿董承業諸人用舍失當,皆由用人者從方隅起見,不從虗公起見所致,乞皇上嚴敕吏兵兩部以開誠佈公之心,致平康正直之理。
- ^ 《崇禎長編卷之六十四》:崇禎五年十月丙戌,戶科給事中呂黃鍾以其鄉山西久被寇慘目,今總督張宗衡與撫臣許鼎臣、按臣李嵩、總兵張應昌督禆將李卑、艾萬年及昌鎮援兵左良玉、秦督洪承疇、總兵曹文詔等奉會剿之旨,相次鱗集,全晉生靈將有更生之望,神京右臂可無壘卵之危,然而未可漫然從事也。必扼其要,攬其全,而後軍心聯絡,克奏膚功耳。因陳和衷、賞罰、措餉、分守四急務,請旨申飭,帝以有旨報之。
- ^ 《澤州府志》
官銜 | ||
---|---|---|
前任: 郭捍城 |
明朝歷城縣知縣 天啟年間—崇禎年間 |
繼任: 郭永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