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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太常、太常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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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前期的九卿制度沿襲晉制。太常位居九卿之首,掌管禮儀,第三品,秩中二千石。太常寺置丞、五官、功曹、主簿等僚佐。屬官有博士(太學博士)、國子祭酒、國子博士、國子助教、總明觀祭酒、太廟令、明堂令、太祝令、太史令、廩犧令、太樂令、陵令、乘黃令。[1][2]

梁武帝天監七年(508年)改置十二卿,改太常為太常卿,位居春卿之首,位視金紫光祿大夫[3],官班十四。南朝陳基本沿襲梁制,太常卿為第三品,秩中二千石[4]

下表列出南朝可考的太常、太常卿。

太常

序次 爵位 姓名 在任時間 除拜宋王
東晉宋國
1 龍陽縣五等子 王敬弘[5] 418年—420年 劉裕
建陵縣子 王智[6]
序次 爵位 姓名 在任時間 除拜皇帝
1 龍陽縣五等子 鄭鮮之[7] 420年—421年 宋武帝
2 臧燾[8] 421年—422年
3 褚秀之[9] 422年—424年
傅迪[10] 421年贈
孔琳之[11] 423年贈 宋少帝
王惠[12] 426年贈 宋文帝
4 周淳[13]
5 恭子 張茂度[14] 430年
6 營浦縣開國侯 元公 劉遵考[15] 431年—432年
謝弘微[12] 433年贈
王准之[16] 433年贈
7 傅隆[8] ?—438年
劉損[17]
8 阮萬齡[18]
9 丘淵之[19]
10 憲子 顏延之[20] ?—453年
忠憲公 袁淑[21] 453年贈 劉劭
11 義陽郡王 劉昶[22] 453年 宋孝武帝
12 寧陵縣五等侯 王僧達[23] 456年
鄱陽郡王 哀王 劉休業[22] 456年贈
13 庾彥達[24]
14兼 曲江縣開國侯 莊公 王玄謨[25][26] ?—461年
未拜 巴陵郡王 哀王 劉休若[22] 461年除
15 王曇生[18]
16 王僧朗[25] 463年—?
17兼 義陽郡王 劉昶[22] 463年—464年
未拜 建安郡王 劉休仁[22] 464年除
未拜 永嘉郡王 劉子仁[27] 465年除 宋明帝
18兼 尋陽郡王 劉子房[27] 466年
王悅[28] 469年贈
19兼 王琨[29]
未拜 建平郡王 劉景素[25][22] 472年除 宋後廢帝
20 簡子 張緒[30]
何悠之[5] 不詳
建陵縣五等子 王智[6]
1 王奐[31] 480年 齊高帝
2 張緒[30] 482年
3 王寬[32] 483年 齊武帝
貞子 褚炫[29]
4兼 張緒[30] 483年—485年
5 武陵郡王 昭王 蕭曄[33]
6 蕭惠基[34] 487年—488年
7 王玄邈[32] 490年
8 武陵郡王 昭王 蕭曄[33]
懿子 王慈[34] 491年贈
9 張瑰[35] 492年—493年
10 桂陽郡王 蕭鑠[33] 493年—494年
敬子 江斆[36] 495年贈 齊明帝
11 桂陽郡王 蕭昭粲[37] 497年—498年
12 靖子 王繢[31] ?—499年
簡子 何昌宇[36] 497年贈
敬子 劉悛[38] 498年贈 齊東昏侯
13 竟陵郡王 蕭昭冑[39] 499年
14 江陵縣開國侯 蕭暢[40]
穆子 褚蓁[41] 499年贈
未拜 何胤[42][43] 500年除
貞子 王思遠[36] 500年贈
蔡約[34] 500年贈
陸慧曉[34] 500年贈
江祀[44] 501年贈 齊和帝
沈昭略[45] 501年贈
15 湘東郡王 蕭寶晊[46] 502年
1 穆子 張充[47] 502年 梁武帝
2 安子 王志[47] 504年—507年

太常卿

序次 爵位 姓名 在任時間 除拜皇帝
敬子 任昉[48] 508年贈 梁武帝
1 煬子 王亮[49] 509年—510年
2 南昌縣開國侯 安侯 王騫[50] 510年—512年
3 鬍子 王份[47]
4 貞子 傅昭[51] 515年—518年
5 質子 陸杲[51] ?—521年
6守 陸倕[52] ?—526年
7 臨川嗣王 蕭正義[53]
8 桂陽嗣王 敦王 蕭象[40]
9 劉之遴[54]
10兼 江總[55] 549年
11守 成子 王通[56] ?—554年 梁元帝
12兼 豐城縣侯 蕭泰[57]
13 簡子 周弘正[58] 556年—557年 梁敬帝
1兼 周弘讓[58] 560年—? 陳文帝
2 元子 張種[59] ?—568年
3兼 袁憲[58] 569年—570年 陳宣帝
4 周確[58] 570年—?
5 莫口亭侯 恭子 王固[59]
新豐縣開國侯 敬侯 蔡景歷[60] 573年贈
6 周弘直[58] ?—575年
7 靖德子 袁敬[56]
8 孔奐[59] 579年—582年
9 江總[55] 582年
10 謝儼[59] 陳後主
周確[58] 587年贈
西梁
岑善方[61] 568年贈 梁明帝
敬康 傅准[61] 568年贈
1 蔡大業[61] ?—568年
2 沈重[62]

參見

參考文獻

  1. ^ 《宋書 卷三十九 志第二十九》
  2. ^ 《南齊書 卷十六 志第八》
  3. ^ 汪士鐸《南北史補志未刊稿·職官志第二》:「一曰太常寺卿……宋齊皆有之,舊用列曹尚書,好遷選曹尚書領護。梁視金紫光祿大夫;陳因之。」
  4. ^ 《隋書 卷二十六 志第二十一》
  5. ^ 5.0 5.1 《宋書 卷六十六 列傳第二十六》
  6. ^ 6.0 6.1 《宋書 卷八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7. ^ 《宋書 卷六十四 列傳第二十四》
  8. ^ 8.0 8.1 《宋書 卷五十五 列傳第十五》
  9. ^ 《宋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十二》
  10. ^ 《宋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
  11. ^ 《宋書 卷五十六 列傳第十六》
  12. ^ 12.0 12.1 《宋書 卷五十八 列傳第十八》
  13. ^ 《宋書 卷八十二 列傳第四十二》
  14. ^ 《宋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15. ^ 《宋書 卷五十一 列傳第十一》
  16. ^ 《宋書 卷六十 列傳第二十》
  17.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18. ^ 18.0 18.1 《宋書 卷九十三 列傳第五十三》
  19. ^ 《宋書 卷八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20. ^ 《宋書 卷七十三 列傳第三十三》
  21. ^ 《宋書 卷七十 列傳第三十》
  22. ^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宋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三十二》
  23. ^ 《宋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三十五》
  24. ^ 《宋書 卷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四》
  25. ^ 25.0 25.1 25.2 《宋書 卷六 本紀第六》
  26. ^ 《宋書 卷七十六 列傳第三十六》
  27. ^ 27.0 27.1 《宋書 卷八十 列傳第四十》
  28. ^ 《宋書 卷九十二 列傳第五十二》
  29. ^ 29.0 29.1 《南齊書 卷三十二 列傳第十三》
  30. ^ 30.0 30.1 30.2 《南齊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十四》
  31. ^ 31.0 31.1 《南齊書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一》
  32. ^ 32.0 32.1 《南齊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八》
  33. ^ 33.0 33.1 33.2 《南齊書 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34. ^ 34.0 34.1 34.2 34.3 《南齊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五》
  35. ^ 《南齊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五》
  36. ^ 36.0 36.1 36.2 《南齊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二十四》
  37. ^ 《南齊書 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一》
  38. ^ 《南齊書 卷三十七 列傳第十八》
  39. ^ 《南齊書 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一》
  40. ^ 40.0 40.1 《梁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41. ^ 《南齊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四》
  42. ^ 《南齊書 卷五十四 列傳第三十五》
  43. ^ 《梁書 卷十五 列傳第九》
  44. ^ 《南齊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二十三》
  45. ^ 《南齊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二十五》
  46. ^ 《南齊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二十六》
  47. ^ 47.0 47.1 47.2 《梁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五》
  48. ^ 《梁書 卷十四 列傳第八》
  49. ^ 《梁書 卷十六 列傳第十》
  50. ^ 《梁書 卷七 列傳第一》
  51. ^ 51.0 51.1 《梁書 卷二十六 列傳第二十》
  52. ^ 《梁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二十一》
  53. ^ 《南史 卷五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54. ^ 《梁書 卷四十 列傳第三十四》
  55. ^ 55.0 55.1 《陳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二十一》
  56. ^ 56.0 56.1 《陳書 卷十七 列傳第十一》
  57. ^ 《周書 卷四十二 列傳第三十四》
  58. ^ 58.0 58.1 58.2 58.3 58.4 58.5 《陳書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八》
  59. ^ 59.0 59.1 59.2 59.3 《陳書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五》
  60. ^ 《陳書 卷十六 列傳第十》
  61. ^ 61.0 61.1 61.2 《周書 卷四十八 列傳第四十》
  62. ^ 《周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