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主義(英語:Republicanism)是一個模糊的政治概念,指通過創建共和國來治理的社會,其中最關鍵的幾個特徵為:
- 人民不是君主或獨裁者的附屬品。
- 人民意識形態上認知國家事務為公共事務。
- 有某種有實際效力的法律限制政府權力,並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1]。
由民主投票機制選出執政者的政體又稱為民主共和制。
有絕對實際力量的基本法「憲法」來約束政府權力,和保護人民基本權利的政體又稱為共和立憲制。
當憲法只有部分力量,或因為憲法本身不清晰,而行政者、長官或各部門主管機關有法律解釋權,並且許多時候可以無視、扭曲或用行政命令凌駕在法律之上的政體,稱為專制共和政體。
共和主義的概念最早產生於公元前6世紀的羅馬共和國[1]。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實行某種程度上的共和制。
參考文獻
- ^ 1.0 1.1 Mortimer N. S. Sellers. American Republicanism: Roman Ideology in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