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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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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辨證,是中醫的辨證方法,有兩種意義。一者是以《黃帝內經》爲代表的醫經家,以臟腑經絡之六經作爲確定病證分型落腳點的辨證方法,此意義下同臟腑經絡辨證。二者是以《傷寒雜病論》爲代表的經方家,用三陰三陽對疾病進行分類以表示疾病屬性和病位的辨證方法,此又有人稱三陰三陽辨證。第二種意義之六經辨證,其將表示疾病屬性(疾病過程中正氣與邪氣的鬥爭狀態)的陽證或陰證,與指示病位的表、半表半裏、裏這三種證候相乘,得到六種分類,即太陽(陽證表證)、少陽(陽證半表半裏證)、陽明(陽證裏證)、少陰(陰證表證)、厥陰(陰證半表半裏證)、太陰(陰證裏證),並由張仲景首次總結並正式記錄於《傷寒雜病論》中,實質是八綱辨證的一種簡化變體。
六經辨證將從自然界規律總結出的三陰三陽和運氣理論,運用到對人類疾病發生發展的認識中,以三陰三陽六經為綱,將臟腑、經絡和自然變化聯繫到一起,展示中醫整體觀與天人相應的理論思想。[1]

由黃帝內經中所提到的六經,但內經之中無詳細說明六經的病症發展。 由漢張仲景所整理六大病症與誤治條文來解釋六經的病態發展,所以在《傷寒論》中可以看見太陽篇、陽明篇、少陽篇、太陰篇、少陰篇、厥陰篇。

辨證

傳統上,對於六經有兩種看法,一派以劉完素丹波元簡為主,認為六經是指六種病證分類;另一派如喻昌柯琴,認為六經即是內經所指六條經脈之名,六經病是外邪侵犯六經所造成的。

六經病會隨着時間與體質而相互變化,辨證須依《傷寒論》。如果病情惡化,會由太陽進入陽明或少陽,若再惡化則進入太陰、少陰、厥陰。反之,病情好轉,則由厥陰往少陰、太陰直至太陽。

歷史發展與合流

兩種意義的六經辨證,在中醫的發展歷程中發生了合流。後世醫家由於既讀《黃帝內經》,同時又學習《傷寒雜病論》,加之由於二者對疾病的歸類的確有相通之處,常把兩種意義的六經辨證相混淆。這種合流取得一些成就,但也造成了許多問題。如《醫宗金鑑》中把腑臟經絡之六經強行套用以解釋仲景三陰三陽疾病分類的六經,十分曲折生硬且造成了誤解。

實質

春來花自青,秋至葉飄零,人生存於自然法則之中,必然受到天地萬物氣化運動規律的影響,打上自然法則的烙印。六經辨證通過三陰三陽開闔樞,標本中氣等理論,認識人體六經發病的病證特點及相應治療原則。顧植山教授在《從五運六氣看六經辨證》一文中提到,「六經辨證較好地反映了疾病發生時的內外環境整體變化的動態時空特徵」。

六經病

註釋

  1. ^ 孫, 明禕. 基于三阴三阳六经辨证探析姜树民教授诊治脾胃病学术思想与经验总结. 遼寧中醫藥大學學報 (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2020-09-27. doi:10.13194/j.issn.1673-842x.2021.02.012. 

參考文獻

  • 鄧鐵濤等編,《中醫診斷學》,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9第24次印刷,ISBN 7532302229
  • 朱文鋒等編,《中醫診斷學》,人民衛生出版社,1999第1次印刷,ISBN 7-117-0336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