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父定叔(?—?),姬姓,太叔氏,名字已失考,諡定,共叔段之孫[1],公孫滑之子[2][3],鄭國大夫。
前678年,鄭厲公懲罰當年參與雍糾之亂的人,殺死了公子閼,並砍去了強鉏的雙腳。公父定叔逃亡到衛國。前675年,鄭厲公認為不可以讓共叔段在鄭國的後代沒有祿位,他認為十月是個滿數,是個好月份,就讓公父定叔在十月回國。[4]
參考資料
- ^ 《春秋經傳集解·莊公十六年》:共叔段之孫。定,諡也。
- ^ 《春秋釋例·卷四·世族譜》
- ^ 《春秋左傳注·莊公十六年》:公父定叔為共叔段之孫。段之子曰公孫滑,見隱元年傳,則此當是公孫滑之子,定為其諡。
- ^ 《左傳·莊公十六年》: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九月,殺公子閼,刖強鉏。公父定叔出奔衛。三年而復之,曰:「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