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岡條約
女皇陛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於解決俄勒岡邊界的條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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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雙邊條約 |
簽署日 | 1846年6月15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
最初簽署者 | |
語言 | 英文 |
收錄於維基文庫的條約原文 | |
《俄勒岡條約》 |
俄勒岡條約(英語:Oregon Treaty)是英國和美國於1846年7月15日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簽署的條約。該條約結束了長久以來美國和英屬北美在如今美加邊境西部的邊境爭議。
背景
1818年條約規定了英國和美國在明尼蘇達到洛磯山之間以北緯49度為界[1],而洛磯山西部則為爭議地區,美國稱之為俄勒岡鄉域,英國稱之為哈德遜灣公司的哥倫比亞地區。然而雙方聯合控制的狀態隨着時間的推移變得不穩定。美國總統占士·諾克斯·波爾克提議沿用1818年條約將北緯49度定為邊界,但是時任英國首相拒絕了這一提議。美國擴張主義者叫囂將北緯54度全部併入美國領土。但是1846年美墨戰爭消耗了美國大部份兵力,隨後英美達成和約。
條約內容
條約規定胡安·德·富卡海峽的主水道為邊境,但是條約並沒有對主海道作明確的定義,這導致了後來1859年對聖胡安群島主權的爭議。其它內容包括:
參考資料
- ^ Convention of Commerce between His Majes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Signed at London, 20th October 1818. Canado-American Treaties. Université de Montréal. 2000 [2006-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4-11).
- ^ Treaty between Her Majes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Oregon Boundary. Canado-American Treaties. Université de Montréal. 1999 [2007-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