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度相生律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3月31日) |
原理
按照自然泛音的純五度關係依次產生音序(5聲,7聲,12音)的生律方式。
- 取一基準音,在此以C為例,將其頻率f乘上3/2,即升高完全五度得下一音G。
- 再將G升高完全五度得下一音D,此時D之頻為(3f/2)*(3/2)=9f/4,高於原基準音之倍頻,故將其除二,即降八度得9f/8。
- 再將D升高完全五度得下一音A,此時A之頻為(9f/8)*(3/2)=27f/16。
- 再將A升高完全五度得下一音E,此時E之頻為(27f/16)*(3/2)=81f/32,高於原基準音之倍頻,故將其降八度得81f/64。
- 再將E升高完全五度得下一音B,此時B之頻為(81f/64)*(3/2)=243f/128。
- 假設有一音升高完全五度再降八度後為基準音C,可得此音之頻為4f/3,此即為F。
依上法可得七聲音階,整理為下表:
音階 | C | D | E | F | G | A | B | C | ||||||||
---|---|---|---|---|---|---|---|---|---|---|---|---|---|---|---|---|
與基頻之比 | 1/1 | 9/8 | 81/64 | 4/3 | 3/2 | 27/16 | 243/128 | 2/1 | ||||||||
與前音之比 | — | 9/8 | 9/8 | 256/243 | 9/8 | 9/8 | 9/8 | 256/243 | — |
按照五度音列向上(下)n個音的一般公式如下:(BM=基準音頻率,n=相生次數)
歷史沿革
- 該法由畢達哥拉斯學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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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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