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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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英語: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ISP),又稱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網路服務供應商,即指提供互聯網存取服務的公司。通常大型的電訊公司都會兼任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一些ISP則獨立於電訊公司之外。
通常由 ISP 提供的 Internet 服務包括 Internet 訪問、Internet 傳輸、域名註冊、Web 寄存和寄存。
互聯網服務供應商透過固網早期的撥號連線、後來的ADSL(非對稱數碼用戶線路)、FTTx(光纖)、數據專線或是流動網絡等方式提供互聯網存取服務予客戶。一些供應商還提供域名登記、網頁寄存和主機寄存等服務。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可以是商業營利性質的,也可以是由政府以公共財政支援,或國有資產。
歷史
互聯網(最初是 ARPAnet)是作為政府研究實驗室和大學參與部門之間的網絡而開發的。其他公司和組織通過直接連接到骨幹網或通過其他連接的公司安排加入,有時使用 UUCP 等撥號工具。到1980 年代後期,已經制定了一個針對Internet的公共商業使用流程。到1991年,一些限制被取消,在萬維網引入後不久。[1]
在 1980 年代,CompuServe、Prodigy 和 America Online (AOL) 等線上服務提供商開始提供有限的 Internet 訪問功能,例如電子郵件交換,但公眾並不容易獲得對 Internet 的完全訪問。
1989 年,第一家 Internet 服務提供商在澳大利亞[2]和美國成立,這些公司為公眾提供按月收費的 Internet 直接訪問。在馬薩諸塞州布魯克林,The World 成為美國第一家商業 ISP。1989 年 11 月,它的第一個客戶得到了服務。這些公司通常提供撥號連接,使用公共電話網絡為其客戶提供最後一英里連接。撥號 ISP 的進入門檻很低,並且出現了許多提供商。[3]
但是,有線電視公司和電話運營商已經與其客戶建立了有線連接,並且可以使用寬頻技術(如電纜數據機和數碼用戶線 (DSL))以比撥號更快的速度提供 Internet 連接。因此,這些公司經常成為其服務領域的主導 ISP,曾經競爭激烈的 ISP 市場實際上變成了美國等擁有商業電信市場的國家/地區的壟斷或雙頭壟斷。
1995 年,NSFNET退役,取消了對使用 Internet 傳輸商業流量的最後限制,並建立了網絡存取點以允許商業 ISP 之間的對等安排。
服務範圍
互聯網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可以很廣泛。
- 為一般企業及私人互聯網瀏覽所提供的上網服務
參考文獻
- ^ Outreach: The Internet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4-01-18., U.S.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In March 1991, the NSFNET acceptable use policy was altered to allow commercial traffic."
- ^ Clarke, Roger. Origins and Nature of the Internet in Australia. [21 Januar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9 February 2021).
- ^ Robert H'obbes' Zakon. Hobbes' Internet Timeline v10.1. [14 November 2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5 May 2009). Also published as Robert H. Zak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