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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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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部分,於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1]

歷史

背景

2012年11月的中共十八大上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新任務和目標」,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2]

2013年2月23日,習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3]

201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習近平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在整個改革過程中,都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強對相關立法工作的協調,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4]

2014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聚焦「依法治國」[5],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6]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習近平強調「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7]

提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開了中共歷史上首次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會上首次提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並將其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1][8]

內容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用「十一個堅持」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1]

  • 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 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
  • 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 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 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
  • 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
  • 堅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