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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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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聯合聲明
簽署日1987年4月13日
簽署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生效日1988年1月15日
締約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葡萄牙 葡萄牙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葡萄牙語:Declaração Conjunta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e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Sobre a Questão de Macau),簡稱《中葡聯合聲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與葡萄牙共和國(簡稱葡萄牙)就澳門問題共同發表的一份聲明,於1987年4月13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葡萄牙總理施華高中國北京簽訂。中葡兩國政府在1988年1月15日互相交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這份聲明指出,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路環島)是中國領土,葡萄牙於1999年12月20日把政權交接給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同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聲明也列出了中國對澳門的基本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會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維持澳門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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