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文廟
中江文廟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 |
時代 | 明代至清代 |
編號 | 137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中江文廟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至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中江文廟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下南街37號,始建於晉代,重建於南宋嘉定十三年(1220),再建於明洪武年間,清康熙、道光年間大修。文廟坐北向南,呈復合四合院佈局,現存明清建築14座,規模宏大,佔地面積6196平方公尺,建築面積1600平方公尺。中軸線上由南向北依次為萬仞宮牆、欞星門、泮池、戟門、天池、拜台、大成殿,兩側為道貫古今、德配天地門樓、左右碑亭、鄉賢祠、名宦祠、東西廡、禮樂亭等建築。中江文廟選址考究,佈局嚴整、主從分明,嚴謹有序,是四川地區現存規模較大的文廟之一,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1991年,中江文廟被德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