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會與中國共產黨的關係
在中國歷史上,中國工會與中國共產黨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關係。總的來說,儘管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建立工會伊始,就明確了黨和工會的區別,強調工會的獨立性。認為黨對工會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工會不是黨的附屬機關,但是從歷史的發展和現實狀況看,黨包辦工會工作問題始終存在着。
中國最早的真正意義上的工會就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建立的,建國以來到改革開放之前,過度強調黨對工會的領導,以至於工會失去了組織活動的自主權,成為了黨的「工作隊」,文化大革命時「踢開黨委鬧革命」,各地工會被幫派組織「工代會」取代,儘管表面上工人當家作主,卻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改革開放以來,一度放鬆了黨對工會的控制,但政治動亂後,黨再一次加強了對工會的控制,官方工會在對政黨的過度依附中,失去了獨立性和群眾基礎,「空殼化」現象越來越普遍,一些非政府的勞工組織反而成為了維護工人權利的中堅力量。
早期關係
中國工會思想發端於1840年鴉片戰爭之後,從鴉片戰爭到五四運動近80年間,中國工人階級在反抗壓迫和剝削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並逐漸由散漫的個體鬥爭走向聯合鬥爭,這一階段出現了最初的工會,既有工人自發組織的產業工會,後來又出現了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國民黨和中華革命黨所領導和影響的工會[1]。
但是,真正意義上的中國工會,是伴隨着中國共產黨誕生而產生的。中國共產黨從建立時起就宣稱代表了工人階級的利益,1920年11月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第一個工會——上海機器工會宣告成立,之後相繼領導建立了長辛店工人俱樂部和安源工人俱樂部。為加強工會組織建設,中共一大後不久成立了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在1925年5月1日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上,正式成立了中華全國總工會。 在這一階段,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工會運動完成了民主革命的歷史人物,實現了建設由工人階級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新中國的奮鬥目標。
建國後發展
新中國建立初期,中國工會的主要任務在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聯繫並教育工人群眾,團結各階層人民,積極完成國家建設計劃,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改善工人階級和全體勞動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2]。在這一時期,黨內出現了關於工會的職責是組織工人開展生產競賽還是代表和維護工人階級的利益的爭論。
1957年整風反右鬥爭後,工會在接受黨的領導問題上的觀點是:在政治上、組織上、業務上完全服從黨的統一領導;把黨的中心任務作為自己的中心任務,集中力量積極投入黨的中心運動,努力完成黨交辦的各項任務。而在工會的工作中有時陷入極端,過度地執行黨的決議使工會一定程度上脫離了群眾。過度強調黨的領導,強調工會在發展生產,維護國家利益上的作用,否認工會維護職工物質利益和民主權利上的作用,使得工會組織失去應有的獨立性,很大程度上成為黨和行政的附屬物,形成了黨政群不分的現象。
文革期間,各地工人「踢開黨委鬧革命」,工會被幫派組織「工代會」取代,工會組織和系統癱瘓。
改革開放以來,1988年中國工會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工會是獨立的社會團體,不能在組織關係上隸屬於任何一個部門,標誌着工會從黨政不分的政治體制,向黨的領導下的獨立自主的轉變。然而,1998年工會第十八次代表大會以及2003年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又再次提出,「工會工作是黨的全局工作的一部分,歷來是為黨的中心任務服務的」[3],中國工會又一次向隸屬於黨的職能部門發展。
近年來,在工會與執政黨保持高度一致的追求中,它離工人群眾的訴求也越來越遠。中華全國總工會作為中國境內唯一官方性質的全國性工會,在維護其會員利益,解決企業與工人的勞資糾紛方面已經顯得力不從心,當出現了勞資糾紛,工人的普遍反映並不是向工會尋求幫助,工會在處理勞資糾紛時,常常表現出第三方的角色置身於勞資糾紛之外,失去了工會本應有的作用——為工人爭取權利,「空殼化工會」已成為普遍現象,工會的力量被中共閹割,成為黨領導組織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一些非政府的民間組織反而成為了工人維護工人權利,組織罷工運動中的中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