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員會
43°55′00″N 81°19′14″E / 43.91655°N 81.32051°E
格言或口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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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民服務 | |
現任委員 | |
書記 | 蒲雪梅 |
副書記 2 | 葉爾夏提·吐爾遜拜 劉新利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級地方領導機構 |
行政級別 | 副省級 |
授權法源 | 中國共產黨章程 |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 |
常設機構 |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員會常務委員會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伊寧市解放路西路1號 |
中國共產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委員會,簡稱中共伊犁州委,是中國共產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領導機關。前稱中共伊犁地方委員會。
沿革
1955年3月成立,伊犁自治州委員會,下轄塔城、阿山地委和原伊犁地委所轄。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共伊犁州委變化較大[1]。1966年5月,中共伊犁區委員會管轄中共塔城、阿勒泰地委;直轄中共伊寧市委和伊寧、霍城、尼勒克、新源、鞏留、特克斯、昭蘇縣委及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委;代管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1969年5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革命委員會成立,州革命委員會只管轄原來自治州直轄的8縣1市,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制事實上從此中斷。1970年1月成立的中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革命委員會核心小組,組長為鍾良樹。1970年5月,為王振中接任。1975年9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恢復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建制。同時恢復成立伊犁地區。1980年,撤銷伊犁地區建制,其所轄由伊犁州委直接領導。1984年9月,恢復伊犁地區建制,中共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委再次歸屬伊犁州委領導。2001年,伊犁地區建制再次被撤銷,其所轄各縣市黨委由伊犁州委直接領導[2]。
參考
- ^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研究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檔案局編.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史资料 1937-1987.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6.08: 315. ISBN 7-80023-906-3.
- ^ 蒲開夫,朱一凡,李行力主編. 新疆百科知识辞典. 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 2008.11: 98. ISBN 978-7-224-08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