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兩院院士制度
中國科學院與中國工程院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科技方面擁有崇高地位,所以常合稱為「兩院」;中國科學院院士與中國工程院院士同樣因為學術稱號的榮譽,常合稱為「兩院院士」,或直接簡稱為「院士」。關於中國科學院院士與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制度可被稱為兩院院士制度或者院士制度。
而中國社會科學院具有類似性質與功能的稱號則是「學部委員」[1][2]。
參考文獻
引用
- ^ 冷溶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辦公廳編.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纪念册. 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 2007.01: 45. ISBN 7-80207-806-7.
- ^ 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学问有道学部委员访谈录 下.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07.08: 1566–1567. ISBN 978-7-80238-221-3.
來源
- 新中國檔案:兩院院士制度建立_時政新聞_新聞_騰訊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習近平在2014年兩院院士大會上的講話—資訊—科學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兩院院士制度改革之路(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現代人才》 , 2014 (3) :45—48
- 把歪嘴和尚的嘴醫好——寫在2014年兩院院士大會之際(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科技獎勵》 , 2014 (6)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