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雪球法則
升為指引
英文是方針了--Temp3600(留言) 2012年10月25日 (四) 16:25 (UTC)
- 哪裏說了是方針?--Kuailong™ 2014年9月19日 (五) 22:54 (UTC)
- 英文不是方針,但也不是不可以升為指引 Bluedeck 2017年2月4日 (六) 05:18 (UTC)
不懂
可以教我嗎?JackCheung72※留言 2018年3月10日 (六) 13:32 (UTC)
DYK等條目評選是否可套用雪球法則?
我留意到DYK等條目評選間中會出現明顯遠不符要求的提名,或是擾亂性或破壞性的提名(如Special:diff/51122130中對條目2018年8月臺灣的提名)。但現時雪球法則似乎主要是針對AFD和RFA而設的,到底在評選DYK時,又是否可以對有如WP:RFA中新用戶自薦那類明顯肯定會落選的提名雪球關閉討論,而不需要待完4天流程?--默默耕耘的無聊龍(發掘化石|基因圖譜) 2018年9月1日 (六) 16:15 (UTC)
- 雪球法則其實並沒有限定針對的場合,DYK引用雪球並不是不可以。但我自己就覺得,畢竟雪球不是方針指引,如果對其他的評選沒有很大影響的話,還是盡可能讓它7天後才不通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9月1日 (六) 23:35 (UTC)
- WP:SNOW現時是論述,如果能升格為代表共識的資訊頁,DYK也可以多加引用雪球,反正方針、指引和資訊頁也代表共識。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9月2日 (日) 02:46 (UTC)
- 一個疑慮:DYK的要求其實相對較低,一個明顯不符合要求的條目也有可能在幾天之內被改善到符合要求的程度,有必要立即關閉嗎?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3日 (一) 04:43 (UTC)
- 不應該提早關閉討論剝削DYK取得反對票的權利。--No1lovesu(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04:47 (UTC)
- 不應該提早關閉討論剝削DYK取得反對票的權利。--No1lovesu(留言) 2018年9月3日 (一) 04:47 (UTC)
- 那我就要舉具體例子,來確定大家理解是否一致了。前一陣Walter Grassroot在DYK寫出明顯不合規的問題用來向特定維基人抗議,請問這種案例是否應當立即關閉?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3日 (一) 06:16 (UTC)
- WP:POINT或者類似的情況(且條目確實明顯不合要求)的話,我支持立即關閉。 --達師 - 370 - 608 2018年9月6日 (四) 17:30 (UTC)
- 看情況而頂是比較好的選擇,不要設計方針指引等,但是如果條目被刪除,侵權,無妨提前關閉。--Cohaf(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17:38 (UTC)
- 我覺得明顯該用時就可以用。我認為SNOW實際上是對IAR的詮釋,在DYK用用也沒什麼問題。--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普通的disco我們普通的搖 2018年9月16日 (日) 10:35 (UTC)
- 只要有明確的方針規定如何使用,我支持應用該原則,甚至我覺得可以立即從DYKC移除該申請,存檔到特定位置,並在提名人的討論頁留言提示如何改善和申訴。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18日 (二) 05:23 (UTC)
對於雪球法則用於關注度判斷方面的較具體意見
我曾經多次批評存廢討論中有濫用Wikipedia:雪球法則之名,繞過30天關注度程序的情況。雪球的意思是:「使用常識,對於有明顯答案或有共識之事情不應為了走過場而遵循程序。」「如果某一議題被特定程序接受的機會渺茫,那就不必走完所有程序。」然而,由於文中並沒有任何具體例子,總是有些人把自己的個人品味、自以為是、不謹慎的判斷當成那個「常識」。譬如: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1/24#Kenny_Chan,這顯然是純粹按傳主身份背景用自己的標準去判斷,連現有來源有什麼都沒看清楚。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11/26#陳曉淇,認為單靠簡單的google就可立即下定論的例子。當中一方提出她出過音樂專輯,不算雪球,一方提出既然搜到的就只有KKBOX、QQ音樂,所以是不可能有關注度。我是這樣看的,如果任何人物和事物都可以如此輕易判斷,關注度程序為什麼要走30天那麼久?3天也就夠了。要知道尋找來源並非只有線上google一途,還有線下的實體來源,還有各種不能google的資料庫。能否立即下定論,其一視乎人物的身份/事物的性質,例如Kenny Chan那種人,如果google不到可靠來源就不必浪費時間,真的是雪球,但有些身份是不能單靠google來判斷,以往在存廢討論就見過學者、作家、藝術家等類型人物被視為雪球,忽略NT:BIO的多種條件,不一定通過google就能判斷的,以及某些身份更多出現於線下來源。其二視乎時期,互聯網時代成熟之前與之後,在雪球上根本不適宜採用同一標準(我甚至會主張,在關注度判斷上也應該前者更寬而後者更嚴),例如一個演員活躍在2007年至2017年,這十年間有一些具有效介紹的新聞報道,新聞都線上化了,他要開個條目很容易,而且現在資訊的保存也非常長久,就算這個演員不太有地位,維基也不會到了2023年他已經多年沒有被提起而將他提刪;同樣地,一個活躍在1987年至1997年的演員,他在那十年間也有一些具有效介紹的新聞報道,如果我們能把這些報道找回來,也可以為他開個條目,然而互聯網成熟前的舊報刊,不是想找就能找到的,有時只能隨緣,但大家應要明白,這是一種無可奈何,並非一種理所當然,那1987年至1997年的演員與2007年至2017年的演員在本質上終究是沒有分別的。換言之,越新近之事物如果google不到什麼,那就越接近雪球;但早期之事物,更需要花時間以其他途徑尋找來源,很難判斷是否雪球。陳曉淇之例,似乎2000-01年出專輯,這個時期雖已有互聯網,但很多報刊還未有線上化,早期也因為儲存成本較高,網頁已刪除的機會較高,還不能視為互聯網成熟的時期。而且就算是2010-2020年代,也不是沒有實體刊物的,有時冷門歌手沒線上來源但有線下來源,並非沒可能,所以出過專輯的歌手(當時更有獲得報道的機會、至少不會只是一個連自己歌曲都沒有的酒廊歌手)不能作雪球論,是有道理。--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7日 (一) 18:31 (UTC)
我知道你ping我的原因。就我發過言的陳曉淇來說,在Google搜尋「陳曉淇 -維基百科 -维基百科 -wikipedia」的結果中,前15條結果分別是:
Google搜尋結果
- 陳曉淇的歷年專輯與介紹 — KKBOX
- 陳曉淇的個人檔案 — Facebook
- 陈晓淇的音乐主页 — QQ音樂
- 陳曉淇_百度百科 — 百度百科
- 陈晓淇 (@anzaixianmalegod) • Instagram photos and videos — Instagram
- 陈晓淇(Elkie Chan) - 香港女歌手 - Xmusic — Xmusic
- 陳曉淇共收藏1張專輯5首歌詞※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 魔鏡歌詞網
- 【 陈晓淇】 【 歌词】共有18笔相关歌词 — 魔鏡歌詞網
- 5 "陈晓淇" profiles — Linkedin
- 陈晓淇呀的微博 — 新浪微博
- 陳曉淇EP + 稻草人兵團鐳射唱片- 林心如 — YesAsia
- 陳曉淇-原諒 - R的港劇、美食- 痞客邦 — 痞客邦
- 淇淇-Niki — Twitter/X
- TA 关注的人- 陈晓淇(chen-xq223) — Gitee
- 陳曉淇專輯歌詞 — vlooksongs.com
你媽的連Gitee都搜出來了我也就無語了,這是經濟公司(如果她有)都不想宣傳一下的樣子啊;十八線藝人說不定都比她好。所以我認為這次雪球沒有問題。 --MilkyDefer 2023年11月28日 (二) 02:46 (UTC)
- 關於出道年份為世紀初的問題,我的想法是,這個人物的條目後面有提到
畢業後在香港任職全職鋼琴及聲樂老師,醉心於研究幼兒音樂教學 曾教授不少名人子女,包括「梁詠琪」女兒■■■■■,「安志傑」及 「Jessica C」 兒女■■■■■, ■■■■■, 著名新聞報道員「伍家謙」子女,及不少名人子女等
(名人之非公開未成年子女的姓名信息已隱去),這些事情可是非常新的,也不見報道。所以應該還是雪球。這些消息是哪裏來的我都要劃上問號。--MilkyDefer 2023年11月28日 (二) 03:05 (UTC)- 我上面一直針對的是她過往的經歷(約1999-2001年),陳曉淇的經歷簡單整理就是在香港出道,在短劇Y2K系列當過應該不重要的配角,在名氣很低的電影火武耀揚演出並創作及演唱主題曲,然後去了台灣發展出了一張EP,但還是不成功,離開演藝圈,而我認為這期間可能存在需要掘挖的線下來源,不能單靠google下定論,你繼續用google作理據,沒法回應。至於她現在從事的業務(廣告內容)有沒有關注度,不是我的考慮範圍。當然我並不是有信心能打撈,實際上也認為機會偏低,但不至於雪球定義上的渺茫。
- 再舉一例:1970-80年代演員梁雪薇當時依靠google根本是完全沒法救的,但一旦使用圖書館的舊報紙資料庫情況就全然不同,可是這個舊報紙資料庫極限是1991年,換言之對於只屬於1990年代的香港東西,就麻煩多了,如之前所說,這是一種無可奈何。我對這一類google以外來源的使用經驗,除了打撈過的條目,亦可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23年1月#1990年代香港歌手派台成績的準確程度。--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7:24 (UTC)
- 好像也沒看到「濫用」的情況吧,而且條目情況不同,只能個別事個別處理。--Abcet10(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5:16 (UTC)
- 不,我認為對自己不熟悉的範疇不謙虛、不尊重(或者根本對自己的「常識」還沒有自知之明),是一種的風氣,應該指出。翻看指引,「詢問條目的作者或這一方面的專家,獲取尋找這類來源的建議」這一句恐怕沒有誰理會過。--Factrecordor(留言) 2023年11月28日 (二) 16: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