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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遊戲維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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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人以重複做出無貢獻性編輯來取得自動確認用戶權限(請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自動確定用戶的投票資格),引發質疑。我提出通過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作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以防止這種通過「方針」字面意思來違背其宗旨、精神的行為。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1日 (二) 18:34 (UTC)[回覆]

最近已經因為NPA吵得不可開交了,可執行性和嚴謹性低於npa的東西,怎麼可能通過呢?恕我無法贊成。Bluedeck 2014年1月22日 (三) 14:58 (UTC)[回覆]
不知另一不相關方針的討論和這一方針的通過有何關係?請以事論事。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2日 (三) 17:13 (UTC)[回覆]
好吧. 我承認您說的對. 不過也請您了解一下上面的討論, 肯定對達成共識有所幫助吧. Bluedeck 2014年1月23日 (四) 03:10 (UTC)[回覆]
沒人討論就算了。怪不得十幾年來還有這麼多方針沒有通過,規範如此不完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5日 (六) 16:30 (UTC)[回覆]
可以稱為沒異議吧。再沒異議1周後通過吧。烏拉跨氪 2014年1月25日 (六) 16:51 (UTC)[回覆]
方針通過流程是如此嗎?如果是的話,從此算起,2月2日週日就可改為正式方針。管理員操作更為妥當。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6日 (日) 06:58 (UTC)[回覆]
減少多次提交編輯方針似乎過於苛刻。我知道有人喜歡直接在網頁上編輯,不時就保存一下。有時候一次編輯出錯了,還要進行多次修訂。我覺得維基百科不應因為個別鑚漏洞的用戶而對其他用戶的編輯習慣進行懲罰。對這種行為,應針對性地制止鑽方針空隙的行為,而不是把所有多次編輯頁面的人全都當做可疑。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1月26日 (日) 16:59 (UTC)[回覆]
根據以上討論,請將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通過為正式方針。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4年2月2日 (日) 16:59 (UTC)[回覆]
♠小威♥·★來杯咖啡★對此讚好。2014年2月8日 (六) 10:25 (UTC)[回覆]

能更改此方針的名稱嗎?

小弟躺着中槍後看到此方針,其實不是一看就明白它是有關什麼。主要是「遊戲」維基規則一詞並不十分合乎中文的結構。 此條目原文為「Gaming the system」(簡單來說就是及物動詞+名詞)。而於我個人的中文認知中,遊戲很少用作及物動詞,例:

  • 遊戲那個球
  • 遊戲那個地方...之類就比較奇怪。

也許好一點的翻譯是「玩弄」維基規則等。--Townri留言2016年9月9日 (五) 03:06 (UTC)[回覆]

(+)支持改為「玩弄維基規則」;另外,@Junjie Yuan逐字直譯等語病叫歐化中文。--上/下面某人(肯定有,除非沒有),別用垃圾字詞語句「對此進行彼」污染中文、污染後代要言簡意賅,多謝合作2022年10月14日 (五) 13:18 (UTC)[回覆]
補充:不如我們先將內文的「遊戲」維基規則改為「玩弄」維基規則,等到標題都可改再改掉它?--上/下面某人(肯定有,除非沒有),別用垃圾字詞語句「對此進行彼」污染中文、污染後代要言簡意賅,多謝合作2022年10月14日 (五) 13:22 (UTC)[回覆]
雖然譯名並不好,但約定俗成了。我目前反對「玩弄」一詞,指責意味更濃(雖然本就是指責),且有點「引人遐想」。--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4日 (五) 13:32 (UTC)[回覆]
未算約定俗成吧,此譯又不是太久,況且違規故意鑽漏洞就應該指責啦,指責沒錯,錯的是他們。在下贊成玩弄等指責字眼,或用「惡意遵守維基規則」等更詳細寫法。----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2年10月15日 (六) 04:54 (UTC)[回覆]
(+)支持同感,反應了一下才明白這個標題的意思。「遊戲」作動詞的用法似乎比較少見?- AdyaTalk 2024年1月5日 (五) 21:33 (UTC)[回覆]
請見下方討論。--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05:53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結束。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更新草案2018,當初翻譯了一部分就忘記了,所以一直內容都很匱乏。這次增添範例、不同的意圖、濫用程序章節。都是搬運自英文維基,涉及到仲裁的內容一概沒翻譯。請諸位審閱並提請加入指引正文。謝謝。--Kuailong 2018年5月18日 (五) 23:43 (UTC)[回覆]

留意中文維基沒有「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一項。--Temp3600留言2018年5月19日 (六) 14:19 (UTC)[回覆]
(?)疑問遊戲共識形成程序# 3.「因為某一微小錯誤,就移除新增的大篇幅內容。...」:如果某一編者在同一編輯夾雜了建設性編輯(例如修正標點)和破壞性編輯(例如繁簡破壞),且該破壞性編輯已遭多次警告及封禁(達到長期破壞者的程度),那再遇到該類型編輯能否直接回退,還是必須留下建設性編輯?--Xiplus#Talk 2018年5月20日 (日) 02:00 (UTC)[回覆]
如果只是修正標點算不上「新增的大幅度內容」吧。而且如果是反破壞的話,不符合gamer「試圖惡意使用方針」的特徵。--Kuailong 2018年5月20日 (日) 03:24 (UTC)[回覆]
LTA就足以達到封禁的標準。--Yangfl留言2018年5月21日 (一) 07:49 (UTC)[回覆]
但我的問題未被解決呀。「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依然在草案裏。--Temp3600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3:44 (UTC)[回覆]
WP:NOT#PAPER不是麼...就不能先調查再發言。--Yangfl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3:51 (UTC)[回覆]
這是因為您調整了內部連接,這部分才恢復作用呀。--Temp3600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4:03 (UTC)[回覆]
Emmm...--Yangfl留言2018年5月28日 (一) 16:14 (UTC)[回覆]

這是兩個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態度指引,但是命名(名字)可能會造成誤解,讓人以為「去拉票/拉票是可以的」同時標題下方聲明這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態度指引」,以及處於Category:維基百科態度指引內。那麼視覺效果就是 「拉票 ----- 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態度指引」以及 「維基百科態度指引 ---- 拉票」會對新手(以及只讀標題而不看內容的人)造成誤導。遊戲維基規則同理。

同時提議今後命名此類 「不要做某事」時的方針命名前方加上否定語,如 「不要」/「請勿」之類。 --向宇宙探索! 2021年4月26日 (一) 11:32 (UTC)[回覆]

出於技術原因,擅自在不改變語義的前提下代為修改了少數內容,尚祈見諒。--痛心疾首 2021年4月28日 (三) 13:32 (UTC)[回覆]
只讀標題也不是維基的錯啊!那這樣WP:闖紅燈這個快捷方式應該刪除掉嗎?而WP:是英文維基說的!應該改名WP:「是英文維基說的!」不算理由嗎?然後WP:是《是英文維基說的!》說的!就要跟着改名WP:「是《「是英文維基說的!」不算理由》說的!」不算理由?-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4月27日 (二) 12:53 (UTC)[回覆]
如是說,那麼Wikipedia:傀儡不就要改為「不要使用傀儡」了嗎?我相信要改絕對改不完,更何況目前也未見標題引起任何問題。請注意,只看標題而誤會是使用者自身的問題,看完內文還能誤會就該重學中文了。 2021年4月28日 (三) 02:23 (UTC)[回覆]
單一改命名似乎未有太大作用,建議提案要再更多可實際操作的細節,才比較有可持續的討論方向--約克客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07:45 (UTC)[回覆]
編者閱讀理解有問題,是不是只能靠標題才能讓你的鼻子保持暢通?為什麼改了不會誘發逆反心態?這更像是沒壞別修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28日 (三) 09:38 (UTC)[回覆]
同以上。不要破壞不要假冒簽名不要騷擾。--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28日 (三) 09:52 (UTC)[回覆]
意見同上諸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4月28日 (三) 13:44 (UTC)[回覆]
看起來很正常的提議,有些人會以為「19世紀50年代」是「1950年代」,所以就應該順時勢不再用,讓越來越多的人不懂漢語,不知道原來還有「19世紀50年代」的說法;英語「glasses」是眼鏡,但要考慮有些人可能不知道眼鏡要戴在眼睛上,結果他們把眼鏡戴上大腿,還投訴說怎麼一點都沒看得更清楚,所以要寫「eyeglasses」提醒;騎馬是「horse riding」但可能有人想不到騎馬是騎在背上,於是他們就吊在馬尾巴後面飄啊飄還覺得奇怪騎馬這麼辛苦,萬一馬剛剛拉屎還很不舒服,所以要改成「horseback riding」;看到list就應該統一隻寫成列表,至於漢語裏可以表達同樣意思的無數詞彙不管在生活中多麼常用都不該用,如果不統一那多不好,多麼不便於「管理」,還會讓讀者甚至編者無所是從、進退兩難、矛盾不已。大概生活中絕大多數人都需要別人幫助他們擔心這個操心那個,他們都沒有基本的判斷能力。--7留言2021年5月1日 (六) 02:04 (UTC)[回覆]
建議此類提案可立即關閉。我在Talk:社會主義者鎮壓法有提及到即使是法律命名中不存在「反」字,常人仍然有能力單憑標題判斷法律的主要目的為何,維基百科規則命名的道理自然也如是,因為這不是語言理解的問題,而是人的基本價值判斷的問題。上面沒有心思留建設性意見的請不如索性不要說那堆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日 (六) 08:06 (UTC)[回覆]
上面沒意外應該是反諷。 2021年5月4日 (二) 01:44 (UTC)[回覆]
但是他把其他事情混進來一起說,我難以認為他是真的有心思留建設性意見。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4日 (二) 02:10 (UTC)[回覆]

你們所說「刷編輯次數」、「混編輯次數」是指什麼意思呢?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看到有些人在討論中會使用「刷編輯次數」、「混編輯次數」此等的名詞,前者是出現在告知對方禁止其行為時所稱,後者是指責對方不當行為時而說,不過這些名詞似乎很口語化,所以我想請問:「刷編輯次數」與「混編輯次數」是什麼意思呢?

此外,我有找到Wikipedia:快速衝高編輯次數,但那是介紹哪些手段可以幫助快速衝高編輯次數,看起來不太像是他們在討論所說「刷編輯次數」、「混編輯次數」,因為他們並非鼓勵,因此感到困惑,難道真是「Wikipedia:快速衝高編輯次數」嗎?--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1:02 (UTC)[回覆]

我遇過一位破壞者會透過刷編輯數取得自動確認使用者,然後隨意地移動頁面。--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7月2日 (日) 11:08 (UTC)[回覆]
所以你的意思是:刷編輯次數、混編輯次數就是等於移動戰?--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1:26 (UTC)[回覆]
並不是,隨意地移動頁面已經是破壞了,況且當時移動的新頁面名稱帶有負面語調。--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7月2日 (日) 11:31 (UTC)[回覆]
那麼「刷編輯次數」、「混編輯次數」這些名詞是指什麼意思呢?--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1:34 (UTC)[回覆]
這就是透過不合理的手段取得權限。--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7月2日 (日) 11:39 (UTC)[回覆]
合不合理是見仁見智,但我需要清楚的意思,所以有哪個方針指引是解釋「不合理的手段」?--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1:59 (UTC)[回覆]
這個--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7月2日 (日) 12:08 (UTC)[回覆]
你的意思是不是指「為了得到自動確認使用者權限而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2:21 (UTC)[回覆]
不知道是不是我搞錯?有人可以來看一下問題嗎?--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2:38 (UTC)[回覆]
我已經充分回答了,順帶一提,編輯超過500次後刷編輯數影響就小了。--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7月2日 (日) 12:54 (UTC)[回覆]
我知道啊!所以我叫別人來看一下問題。順帶一提,如果真是50次,為何有人僅以1次就認定對方行為是混編輯次數(請看這個)呢?會不會可能是方針定義寫錯?--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3:11 (UTC)[回覆]
如果確認不是方針的問題,那麼能否協助建立捷徑呢?將WP:不要刷編輯次數WP:不要混編輯次數重定向到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以方便快速找到「為了得到自動確認使用者權限而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這一條規定,這有助於不熟悉方針的人可以正確理解。--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3:23 (UTC)[回覆]
僅以1次就認定對方行為是刷編輯次數是不合理的,但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這個頁面並不是要說整整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才會被認為是刷編輯次數;相反,這個頁面是在說只要是某個行為被認為明顯是在故意作出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就可以被認為是刷編輯次數。相關理由見下文。
「僅以1次就認定對方行為是混編輯次數」確實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對方只作出了1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就無法確定對方的行為是出於惡意的刷編輯次數,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優先認為對方的行為是出於善意的——具體可參見Wikipedia:假定善意。作出此認定用戶也已經在此後致歉稱「本人假定User:Yiken是『混編輯次數』,實為毫無根據之語」,參見此處
另外,您在上文中認為,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是在說,刷編輯次數只有在刷了50次的情況下,才應被視為刷編輯次數;但這樣的看法是錯誤的,只要刷編輯次數是為了以不合理的手段取得權限,就應被視為在刷編輯次數:
刷編輯次數屬於遊戲維基規則的一類。在頁面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中,對「遊戲維基規則」這一行為的定義是「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阻礙維基百科目標實現的行為。遊戲維基規則可能表現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也就是說,對一個行為「遊戲維基規則」的判斷主要是基於相關行為是否「惡意使用」維基規則,而不是「是否違反了有記錄的維基百科規定」——因為「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本身就是在惡意使用維基規則的,以一個規則是否違反了有記錄的維基百科規定來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惡意使用了維基規則,是自相矛盾的。
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頁面中對刷編輯屬於遊戲維基規則的表述為「遊戲維基規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為了得到自動確認用戶權限而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並沒有說需要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才違反規則。結合我在上文中提到的「遊戲維基規則的判斷主要是基於相關行為是否惡意使用維基規則」,「為了得到自動確認用戶權限而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違規的主要原因在於這種行為惡意使用了Wikipedia:用戶權限級別#自動確認用戶的維基規則,以圖繞過維基百科對新手施加的限制,獲得自動確認用戶才有的權限。
總的來說,你所舉例子中的「僅以1次就認定對方行為是混編輯次數」確實是錯誤的;但也應當注意,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這個頁面並不是要表達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才應當被視為刷編輯次數,而是要說惡意作出編輯,繞過維基百科對新手施加的限制,獲得自動確認用戶才有的權限應當被視為刷編輯次數。--惠龍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21:58 (UTC)[回覆]
類似於水帖,水經驗--Firedoge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12:52 (UTC)[回覆]
有點像是事後復盤判斷,如果一個新賬號出現破壞行為,然後複查用戶編輯記錄,發現建立賬號後短時間內大量進行無意義的修改(可能是改小許內容又撤銷掉,改空格等等),過了自動確認用戶後立即進行自動確認用戶才能使用的權限(包括移動頁面、上傳文件等)來進行破壞操作,社群才會判斷這些早期編輯是刷編輯次數。兩者並不是極強的相關。——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6日 (四) 02:14 (UTC)[回覆]

另外,如果有人看到我這樣子說話而不願回答,我不會強求你們,但是不要對我說話是展現出一副「我虧欠你」的那種態度。你們有自己的說話方式,但我有發問需求與看中問題的焦點,彼此互相尊重,而不需要來這裏閒聊或訴苦,所以我看不懂意思是很正常的,否則我不需要一再地將話題拉回,並反覆說「你的意思是……」確認對方有無被我曲解。我言盡於此,你們有誰願不願意協助建立捷徑,我尊重你們,因此我不會再對這個問題繼續下去,怕是有人又會以為我在對他說話,所以我要離開了。上述話題結束,請存檔!--2001:B011:A401:55CC:5C31:2CD8:FED1:73F6留言2023年7月2日 (日) 13:40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WP:GAME的中文譯名

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的討論頁面早已有人曾提出「遊戲維基規則」這一譯名不妥,應當更名,但幾年來仍未達成共識。因此我在此再次提議更名。

原因:「遊戲維基規則」一詞並不符合傳統中文表達習慣,尤其是「遊戲」一詞極少作為及物動詞出現。中文母語者初次見到此標題容易誤解為「『遊戲維基』規則」。實不相瞞,我第一次見此標題時,還以為是什麼「把編輯維基百科當成遊戲」的奇怪規則[開玩笑的]

提議:鑑於「遊戲維基規則」翻譯自英文「Gaming the system」,我建議將譯名更改為「Wikipedia:玩弄規則」。首先是「玩弄」一詞更符合「Gaming」的本義,而且「玩弄規則」也符合中文表達習慣。至於為什麼不是「玩弄維基規則」,我個人認為,已有前綴「Wikipedia:」作為提示的情況下,再加入「維基」一詞顯得多此一舉,讀者顯然可以看出此文章講述的是維基百科的規則。況且英文名中也只是「the system」,而非「the system of Wikipedia」。

綜上,關於Wikipedia:遊戲維基規則是否應當更名為Wikipedia:玩弄規則,請諸位提出意見,謝謝。--Yzf99 2023年6月6日 (二) 18:12 (UTC)[回覆]

「遊戲人間」在成語典解釋[1],或輕鬆看個法師在人間福報專欄開釋[2],若是玩弄在辭典裏[3],個人覺得用遊戲維基並無不妥。--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8:50 (UTC)[回覆]
字典中或者是哪裏有相關的釋義只能說明現在這個命名沒有語法的錯誤。考量是否妥當還應該考慮到對於一般公眾,這個含義是否足夠普及,是否足夠通俗。很明顯現在這個名字在這方面並不好。--MilkyDefer 2023年6月7日 (三) 02:28 (UTC)[回覆]
「遊戲人間」屬約定俗成的中文成語,類推造詞會使讀者不知所云。中文確實較少使用「遊戲」作為及物動詞組成動賓短語。--Yzf99 2023年6月7日 (三) 03:07 (UTC) +1 [回覆]
閣下之說法如按照下述意見,似與討論認知存在偏差,為避免進一步擴大爭議,應可撤回閣下對「遊戲」用法之有關斷言,考慮更契合多背景使用體驗之論述處理方式為佳。--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9:59 (UTC)[回覆]
不反對。如果更名動作太大而有爭議,也可考慮只加別名到序言和重定向。--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20:30 (UTC)[回覆]
挺有道理。--MINQI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20:58 (UTC)[回覆]
說點題外話,基本上我不覺得這條規則是給一般讀者看的;會「遊戲」規則的人,多半已經對規則有所熟悉。單純就此而言,沒有什麼理由要求相關頁面更名。至於整體而言是否應該更名嘛,我倒是沒有什麼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7日 (三) 03:03 (UTC)[回覆]
有啊,刷自動確認就是最容易出現「遊戲規則」的人啊。近期比較少,但早幾個月和之前都蠻常見的。--西 2023年6月7日 (三) 03:13 (UTC)[回覆]
覺得沒必要,畢竟這種行為的確跟把維基百科當自家遊樂場沒兩樣,不過不反對改名--SunAfterRain 2023年6月7日 (三) 15:53 (UTC)[回覆]
不反對。但有一點,應在條目中同時提及舊名(如:玩弄規則,或稱游戲維基規則)。我記得先前一次討論中,魔琴特別指出我在發言時某段使用了某詞匯的舊名(即維基名字空間),應該使用統一名(維基命名空間)。嘛,這種「指出」倒不是什麽大事,但我認爲沒什麽意義,且有話題轉移的疑慮。有點類似中國大陸教育部把「説服」的讀音統一,但仍有很多人使用「Shui Fu」,然後你在跟別人討論某個課題使用這個發音的時候,有人指出:「抱歉,但「説服」發音教育部已經統一為『Shuo Fu’」是喔:)那請問這對我所要討論的主題有什麽影響麽?[開玩笑的]因此就算要改名,應同時提及,以避免此類挑詞情況,及照顧使用舊詞之編輯。——WMLO議程表 2023年6月8日 (四) 09:20 (UTC)[回覆]
按照規制,提及不合「標準」中文的說法,會收到要求使用標準中文的警告[開玩笑的]。--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9:54 (UTC)[回覆]
個人更傾向加個別名就好,現在的語序「遊戲」放前面也不是真的錯,加個別名倒是不礙事。類似於即使正式而言是「方針和指引」,跟不懂的人說的時候直接叫「規則」更明瞭。--西 2023年6月9日 (五) 05:09 (UTC)[回覆]
倒也不是語序問題,主要還是現在的名稱容易引起歧義(遊戲[維基規則]/[遊戲維基]規則)。雖然此名稱已使用多年,但個人認為最好還是加以修改,不能因噎廢食。另外我不太清楚,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是否有使用「遊戲」一詞作及物動詞的習慣?如有的話,不同地區設置不同名稱亦可。--Yzf99 2023年6月9日 (五) 11:47 (UTC)[回覆]
我對於不符合傳統中文文法有異議,這只是不符合現代白話文語法,「遊戲規則」本來就是古文「意動用法」的體現。--Cat on Mars 2023年6月9日 (五) 20:06 (UTC)[回覆]
這裏不是文言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應當以現代標準漢語寫成。因此,古文常用而現代漢語不常用的語法並不適合出現在文章中。--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06:24 (UTC)[回覆]
我同意CatOnMars君的看法。事實上,這更不能算是文言,而是當代漢語文學仍有運用的語法。我倒是認為直接寫「玩弄規則」實在太過庸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3:48 (UTC)[回覆]
「仍有運用」與「常用」、「多數人能理解」還是有區別的。能在討論頁多次引發爭論,足以證明「遊戲xx」並非一讀就懂的常見用法。至於「庸俗」與否,維基百科作為百科全書式包羅萬象的網站,理應使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語言以貼近廣大讀者。「通俗」不等於「庸俗」,況且個人認為「玩弄規則」的表達也沒到「庸俗」的程度。--Yzf99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5 (UTC)[回覆]
承上,見傳燈錄有載南泉扣大寂之室,頓然忘筌,得遊戲三昧,含義相對褒義,佛學辭典有解釋遊戲作「佛菩薩遊於神通,化人以自娛樂」。似乎基於現境域相對推向貶義解釋,亦無不妥,需兼顧不同語文理解與現代大一統化認知意識間矛盾,或添加輔助論說多個語文理解,以衡平相關新晉之現代語文異議。--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04:16 (UTC)[回覆]
我的意見同上,這裏不是文言維基百科。中文維基百科應當以現代標準漢語寫成。--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06:28 (UTC)[回覆]
諸守則及約定自身並未明確限制使用者的各自語文理解,不能強制要求使用者按照某時刻劃定的單一語文標準作出理解,而且如果增加系統性偏好之元素為內容其一約束,恐違反維基通常、可阻礙社區意見多元度和參與度。--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0:10 (UTC)[回覆]
我在前面的回覆中也提過,如果中國大陸以外地區有使用「遊戲+某名詞」組成動賓短語的習慣,那麼不同地區使用不同譯名亦可。現實情況是,在中國大陸所使用的現代漢語中,「遊戲維基規則」的說法並不符合習慣。您似乎也曲解了避免地域中心這一方針,因為無論來自任何地方的編者,在編輯中文維基百科時都應當使用符合多數中文使用者習慣的文法。例如,來自粵語區的編者在編輯時可能會無意間摻雜粵語的慣用詞及文法,比如將「xx有很大影響力」說成「xx有好大影響力」,儘管這也許並不嚴重影響理解,但也應當避免。對於文言來說同理。--Yzf99 2023年6月10日 (六) 13:41 (UTC)[回覆]
閣下舉例似乎並非適切。--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7 (UTC)[回覆]
看了一下,我感覺改名為「玩弄規則」確實會比較好。我覺得這裏的重點不是在於「遊戲維基規則」一詞符合傳統中文表達習慣與否,而是在於「遊戲維基規則」一詞能不能讓人看得明白。出於新手友善的考量,「玩弄規則」作為比「遊戲維基規則」意涵更清晰的稱呼,應該予以使用。上面我看到有人説「玩弄規則」這名字「庸俗」,我真誠建議他跟所有認同他這個想法的人看一看魯迅的《漢文學史綱要》,要真沒時間的話只看第一篇也可以,我的意思就是不要把中文字詞特地去神化,沒有甚麽詞語比其他詞語來得高貴。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0日 (六) 14:19 (UTC)[回覆]
見仁見智。書面詞彙還是有體面與否的差別。當然我可以理解現代人不一定理解古典詞彙,所以要改掉也不是不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10日 (六) 15:25 (UTC)[回覆]
誠閣下如獨秀宣言「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了的、通俗的社會文學」。乎,再助力文字一番運動?--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4 (UTC)[回覆]
我說的這個情形也不是中文獨有的。法學德文與一般德文也是差不多的情況,一般人未經訓練無法看明白法學德文,比如「失火」在法學德文與一般德文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表達方式,但法學德文的表達方式更艱澀難明。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3 (UTC)[回覆]
陋室深信基於本地文明等論述及相應精神,有關稱謂之辨識和傳意等等,亦需要一定程度之拋磚玉設定,以體現本地社區長久必須奉行之基石理念,同時無論雅俗之見均亦可在既定環境下共續、故而認為亦可進一步深化相關討論,便利作為不同新晉或長期參與者等交互意見,形成階段解構之記錄作為當下之存真。--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22 (UTC)[回覆]
英文Gaming the system算是一種動名詞,因此既可以視為動詞(例如定義一節的第一句「遊戲維基規則的編者」),也可以視為名詞(例如不同的意圖一節中「應當慎用『遊戲維基規則』這一術語」),後者情況便不適合直接轉換為「玩弄規則」。不過這只是小事,稍微調整一下語句就行了(例如改為「應當謹慎稱呼他人『玩弄規則』」),故(+)支持更名。巴波留言2023年6月10日 (六) 15:59 (UTC)[回覆]
閣下最後的意思應該只是支持微調內容表述吧?--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2:45 (UTC)[回覆]
他應該是這個意思沒錯。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4:52 (UTC)[回覆]
需要他解釋,我的理解不同,懷疑他最後的意見是頁面要更名、頁面全文語句要微調表述方式。--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4:57 (UTC)[回覆]
我以為約克客問的就是這個意思……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5:04 (UTC)[回覆]
「應該只是支持」,約克客的意思是頁面不更名、只微調表述吧--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5:36 (UTC)[回覆]
YFdyh000說得沒錯,我的意思是「頁面更名並微調語句」。條目中某些當動詞用的「遊戲維基規則」可以直接改成「玩弄規則」沒問題,例如範例一節中的小標題「遊戲共識形成程序」→「玩弄共識形成程序」。但某些當名詞用的「遊戲維基規則」,則需要微調語句。巴波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7:17 (UTC)[回覆]
我剛才寫了個更新草案,大家有時間的話可以看看。@Yzf99Mafalda4144MilkyDeferLongway22YFdyh000@MINQI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SunAfterRain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巴波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52 (UTC)[回覆]
另外,考慮到這個指引是從enwiki那邊翻譯過來的,而enwiki那邊的內容比zhwiki這邊又多了一些,因此也可以討論一下要不要把那些新的內容也給翻譯過來。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7:53 (UTC)[回覆]
遊戲維基規則(另稱玩弄),當作類暱稱?
基本上還是認為不用改名,就方針指引內容調整解釋就可以,雖然就現在而言可能越來越多人難以理解「遊戲」在文學中包括的涵義,提外更不用說不少古人條目裏也還是藏着文言文,本人沒念書初見這條方針如此翻譯也能理解莞爾一笑切中信達雅,覺得好喔真是奈你何啊,改用玩弄是很直觀,但就沒有原本的況味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09:22 (UTC)[回覆]
@Mafalda4144你能,但我卻不能。説真的,我第一次看「遊戲維基規則」,我還想着這到底是甚麽鬼?你悟性高只能説是你幸運,但不能由此認定其他人都像你一樣悟性高。我就單純想問一個問題:寫出來的規則如果根本沒人看得明白的話,到底有甚麽用?Sanmosa 解氣但不解恨 2023年6月11日 (日) 09:38 (UTC)[回覆]
如上述意見及討論等所表述之,更名之動作可能過於武斷,而且應當系統考慮避免指稱更為標籤化、避免擴大深層次矛盾,應契合社區系統奉行之文明共議等路線基礎,採用更包容之方式,向使用者論說多個理解定義間之內容,協助較為缺乏相關基礎之參與者進一步理解該長久奉行術語之立基。--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27 (UTC)[回覆]
「遊戲」通常能帶給玩遊戲的人樂趣與成就感(不管是否建築在他人的痛苦與不便之上),但「玩弄」是否也通常如此呢?這我就不敢說了。這大概就是@Mafalda4144所謂的「況味」吧!?我建議大家把這份「樂趣與成就感」納入是否替換的考量,因為這確實很影響語意。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6月11日 (日) 16:43 (UTC)[回覆]
(▲)同上,玩弄跟遊戲的意味似乎有明顯差異。--西 2023年6月11日 (日) 16:46 (UTC)[回覆]
A豆內我悟性很低的說經常都是在撥接狀態這是我難得有接上維基大神5G網絡的時候XD
玩笑說完就是,社群是討論出個「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的狀態」,如果最後比較多夥伴認為「玩弄更能貼合Gaming」的意思,我的接受度很高的沒問題。當然我還是反對改名所以我的可供參性很低(ㄟ
話說Gaming粗暴直譯不就賭博對吧?早期的命名目前看來是造成困擾了,但基於這裏是維基百科,我一直想不起來也找不到,誰說過「請把維基百科當作敲門磚,在這裏看到的內容,是要引導你思考走向下一步的」,所以若越來越多的讀者對於「遊戲維基」這詞實在理解不能,既然是方針指引可以是機會教育的空間(對吧),是不是就把為什麼用遊戲一詞引下去呢?趁機將內容修正調整也不錯。--Mafalda4144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7:14 (UTC)[回覆]
有此區別。可以考慮定一個正名,並允許一堆別名,大家依情況自取「遊戲」「玩弄」「戲耍」等稱呼,反正站內術語、不統一不算少。就如{{已打撈}}與{{已改善}}的含義相似但力度不同。--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7:23 (UTC)[回覆]
  • 玩弄程序」、「玩弄規則」,常出現在兩岸三地法律或運動新聞,是現代中文慣用語,無歧義。「遊戲規則」在google的結果通常指某種遊戲的遊戲規則,有歧義。 -- 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29 (UTC)[回覆]
    無歧義但屬於比較嚴重的指控。雖然該指引說「是嚴格禁止的」,但實踐中可能不會直接嚴辭批評,可能會善意推定。該指引講述和約束惡意運用規則,但實踐中或許會稱多次誤用雪球、鴨子測試者為遊戲規則,但非玩弄規則?--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38 (UTC)[回覆]
    WP:GAMING 第一句就說是「惡意」。建議你另開話題修掉本指引的「惡意」兩字。--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1日 (日) 18:47 (UTC)[回覆]
    (※)注意利用現實法律之說法支持對維基站務系統約定進行變更,相信是相當典型之極不適切——也十分玩味提案之以個別語文標準而轉變面向不同使用者之通行約定術語,是否在系統性問題未能釋除疑慮之下,滋長如宣示語文正統權威、限制使用者各自表述語文之空間及致變相呈現WP:OWNER,認為潛在之種種歧義可能,都應當被考慮在案。--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2:42 (UTC)[回覆]
    「此有激之言何嘗如新豐老翁搥折其臂之出於實事者哉乃譏其為子春之罪人毋乃太迂謂子美玩弄嚴武藐視禮法」。君不用以為「遊戲」較「玩弄」古雅。古人亦用「玩弄」一詞,非自創之不文不白詞彙。--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06:17 (UTC)[回覆]
    不知閣下所云原僅為噤聲。請閣下切勿擅自擴展言論、訴諸為抵觸禮儀之用。--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25 (UTC)[回覆]
  • 我覺得直接「濫用規則」就可以了。實際上也沒有查到哪家政府在正式公文里使用「玩弄規則」,詞用的接受度可能不如「操弄規則」。並且感覺「遊戲規則」本意是「把規則當兒戲」,雖然「玩弄」也有「不正當使用」的意思,但還有「戲弄」「不嚴肅、不尊重的態度對待人或事物」等意思,在理解上會產生歧義。--Cat on Mars 2023年6月15日 (四) 08:17 (UTC)[回覆]
    「濫用規則」、「操弄規則」、「玩弄規則」可以,無歧義。「遊戲規則」,顯然有歧義。有些人莫名其妙好古,跟約克客Longway22學的?約克客在我引用抱經堂文集,指出古人亦用「玩弄」一詞,直接啞口無言了。現在我再引用兩岸官媒的用例(中央社[4]新華社[5])。 「玩弄規則」,現代語義就是 "gaming the rules"。想反駁的人,可以引用兩岸官媒讓我們看看「遊戲規則」的意思是 "game rules" 還是 "gaming the rules" 。難怪會有人覺得德文、英文法律書、教科書比中文清晰易懂,不是語言歧視,就是中文使用者有人不說人話,喜歡歧義句,造成歧義句在中文社區氾濫。--Shyangs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09:19 (UTC)[回覆]
    第一,我指出古文的本意想要指出理據不當。第二,「玩弄」本身屬於多義詞,固然不屬於你所推崇的那種適用於法條、較英文清晰易懂的語言,所以我也強調未見「應用於正式公文」。我建議「濫用」,一方面更為清晰表示「不正當使用」的意思;另一方面我覺得沒有必要和英文一一對應,既然中文定義是「惡意利用」就按照中文來就行,「濫用」比「玩弄」判定標準更為清晰。從內文來看,「GAME」的三條內容「遊戲方針與指引使用」「遊戲共識形成程序」「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改成「濫用方針指引」「濫用程序」「濫用制裁」也比「玩弄」合適。----Cat on Mars 2023年6月15日 (四) 09:54 (UTC)[回覆]
    閣下請勿訴諸人身,閣下回覆之問題事實上如果按照脈絡解釋,是已經推翻初提案人之古今標準主張基礎,同時亦可進一步開啟不同使用者各自表述之空間,請閣下理解,目前狀況既已屬於「歧義」。--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23 (UTC)[回覆]
    同意閣下所言之,認為基於相應多種不同語文理解,各有情理所在而引致歧義之,但且亦仍可按照上既已提出之意見,以內文細修之處理方式釐清有關定義和詮釋等歧義,無需變更該長久穩定之案題。--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5日 (四) 14:32 (UTC)[回覆]
不就"舞文弄法"嗎?--Anghualee留言2023年6月24日 (六) 21:23 (UTC)[回覆]
遊戲、玩弄、濫用等等都是表達的習慣而已,還是翻譯問題,個人覺得改與不改區別不大。--newerdrawn留言2023年7月4日 (二) 18:30 (UTC)[回覆]

我感覺這討論因為到後期討論得越來越亂了,所以也沒人繼續參與了,那我就稍稍總結一下上邊的討論吧:參與討論者主要就「玩弄規則」與「遊戲(維基)規則」兩名之間何者更為適合爭論,但後來也有其他人提出了其他不同的可能性,這裏我稍稍做個分類:

  • 白話類:「玩弄規則」、「濫用規則」、「操弄規則」
  • 古風類:「遊戲(維基)規則」、「舞文弄法」

參與討論者之中,偏向白話類的多數認為原有名稱(即「遊戲(維基)規則」)不符合(現代)中文表達習慣且有歧義(或讓人看不明白),而白話類的名字是現代中文慣用語且無歧義;至於偏向古風類的多數認為原有名稱符合傳統中文表達習慣,而白話類的名字庸俗,故不傾向改動現名。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6:17 (UTC)[回覆]

這裏也更新一下我的個人意見:由於我參與討論時白話類的名字只有「玩弄規則」一個,因此我當時直接支持「玩弄規則」這個名字,但我現在感覺「濫用規則」這個名字可能比較適合中文維基百科,因為「濫用」這個詞語在中文維基百科裏高度常用,而且也不會產生任何理解上的問題。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6:17 (UTC)[回覆]
@Yzf99Mafalda4144MilkyDeferLongway22YFdyh000@MINQI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SunAfterRain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巴波克勞棣ShyangsAnghualee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6:21 (UTC)[回覆]
雖然我相信各位與會人員的智商,可惜世風日下,勢必需要用更淺顯易懂甚至粗暴的方式,「濫用規則」比起「遊戲規則」更一目了然。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7月4日 (二) 16:42 (UTC)[回覆]
亦認同「濫用(維基)規則」更為恰當。「濫用」:胡亂地或過度地使用(《現代漢語詞典》);胡亂的過度使用(《(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詞典修訂版》)。兩地均有使用以及解釋幾乎一致。--MINQI留言2023年7月4日 (二) 18:20 (UTC)[回覆]
「濫用規則」確實不錯。方針中應有至少一處提及「遊戲規則」這個長期名稱。其他別名無意見。--YFdyh000留言2023年7月4日 (二) 20:53 (UTC)[回覆]
我打算在引言正文以加註「此前曾稱遊戲(維基)規則」的方式處理。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22:30 (UTC)[回覆]
(!)意見選取gaming the system其中一項特徵蓋過案題,不認為是恰如其分地如原題一樣簡明精要地詮釋,濫用性質之活動既已如該案文內表示,屬於遊戲維基活動之其中一項——概論原意明顯屬於系統性之危害行為,如執意必須更改所謂不被誤解云云,應以大論形式指明為系統性地利用維基規則全面破壞維基核心。以上。--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01:50 (UTC)[回覆]
這個提議不錯,感覺可以放在nutshell和引言正文內提示讀者這點。我在確定最終譯名後會在更新草案中同時處理此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5日 (三) 01:57 (UTC)[回覆]
另外,我先假定你對「gaming the system」的原意的理解(即「系統性地利用維基規則全面破壞維基核心」)是正確的,如果不要求譯名簡短扼要的話,我還想到兩個可行譯名:「(系統性)利用規則危害維基百科」和「(系統性)惡意利用規則」。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5日 (三) 02:02 (UTC)[回覆]
如果其他所謂誤解,均是無法直接根據全部內容意識到含義,那末任何簡稱化變更均也是會繼續製造這類誤解,只能說很遺憾中文中心思維可能固化了「系統性地產生誤解」。修正案大概也要同時考慮這種系統性因素,將以維基之矛攻維基之盾作為一個關鍵研判因素。--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5日 (三) 02:22 (UTC)[回覆]
或許吧,但我也確實是盡力了,至少我還願意管這裏的討論。Sanmosa 2023年7月5日 (三) 02:30 (UTC)[回覆]

由於自2023年7月4日 (二) 16:17 (UTC)起的意見多數均認可使用「濫用規則」一名,謹認定現時的社群共識為「『WP:游戏维基规则』應更名為『WP:滥用规则』」,另已參照YFdyh000於2023年7月4日 (二) 20:53 (UTC)的意見與Longway22於2023年7月5日 (三) 01:50 (UTC)的意見調整WP:遊戲維基規則/更新草案2023的表述。根據Wikipedia: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互助客棧中的提案在已討論達30日後可在已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公示,故現公示下列提議7日:

  1. 將現時WP:遊戲維基規則頁面的內容替換為WP:遊戲維基規則/更新草案2023的內容(但移除更新草案中的隱藏符號);
  2. 將「WP:游戏维基规则」頁面移動至「WP:滥用规则」的名字下;

以上。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18 (UTC)[回覆]

請問,是怎麼統計出來支持改名濫用規則的人比較多?基本上我從來沒支持過改名的說。--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20:12 (UTC)[回覆]
再請問,濫用是指怎麼個濫用法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20:13 (UTC)[回覆]
例如將針對維基編者的方針「謊稱」同樣適用於來源。--MINQI留言2023年7月7日 (五) 20:54 (UTC)[回覆]
我記得我的更新草案應該有定義句和nutshell?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01:46 (UTC)[回覆]
我依循「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這兩條方針,以及排除了在3整日內都沒回應我的留言的人,因為在3整日內都沒回應我的留言的人一般情況下應該不再活躍於此討論串,我不預期他們仍有興趣管這裏的討論。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01:45 (UTC)[回覆]
大體感覺沒問題。--MilkyDefer 2023年7月8日 (六) 04:35 (UTC)[回覆]
(-)反對,如果沈默就代表同意那太粗暴了,通篇看下來加別名是較大的共識,討論若沒持續下去,因沒人回應就認為默認更名了,這真的無法接受。--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4:52 (UTC)[回覆]
加別名也能達到同樣的導引效果的話,沒有必要以默認為名強制更名。--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4:56 (UTC)[回覆]
不認為這個意見屬於合理反對。一來我完全看不出來「通篇看下來加別名是較大的共識」這點,支持加別名的人甚至比支持更名的人還少,我認為你是在給出失實陳述;二來我做的完全不是「沈默就代表同意」,我的原話是「由於自2023年7月4日 (二) 16:17 (UTC)起的意見多數均認可使用『濫用規則』一名」,也就是說我本來就只把近期的意見納入考量,那些沒那麼近期的意見我一開始就沒特別打算管,畢竟不再活躍於此討論串的人現在是不會關心這個議題的,而只有有心參與討論的人能使討論具有意義。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17 (UTC)[回覆]
(-)反對(!)意見:濫用單純是「abuse」,無法體現動詞「遊戲」「gaming」的意思。可算是錯譯。--49.216.48.66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5:13 (UTC)[回覆]
至少對於繁體中文而言,還是有將「遊戲」單獨(非「遊戲人間」)作為動詞的用法。--49.216.48.66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5:16 (UTC)[回覆]
另外,「維基」一詞在這邊的確感覺有些冗餘。--49.216.48.66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05:18 (UTC)[回覆]
這裏是中文維基又不是英文維基中文版,英文名稱僅供參考,重要的是中維人們想怎麼稱呼它。日維(ja:Wikipedia:規則の悪用)和西維(es:Wikipedia:No abuses de las reglas del sistema)都能在地化怎麼中維不行?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3年7月8日 (六) 05:32 (UTC)[回覆]
我覺得Milkypine已經說了我想說的話了,所以我同樣不認為這個意見屬於合理反對。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18 (UTC)[回覆]
既然已有西班牙語維基百科的先例,撤回原本對於「濫用」一詞的反對。--2402:7500:586:FE1D:0:0:FE66:48EF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12:08 (UTC)[回覆]
(!)意見更新草案2023存在改名之外的更動,這些更動沒有在上述討論中被逐一檢視。--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7月8日 (六) 05:46 (UTC)[回覆]
@sanmosa有人需要你解釋一下什麼叫做「系統性」。如果沒有理解錯誤,唯一的額外改動是定義從原來的「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變成「系統性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Cat on Mars 2023年7月8日 (六) 07:10 (UTC)[回覆]
這點我是參考Longway22於2023年7月5日 (三) 01:50 (UTC)的意見調整的,對應的詞是「systematicly」,如果實在感覺不太合適,我可以再調整。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08 (UTC)[回覆]
@Cookai1205CatOnMars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21 (UTC)[回覆]
與CatOnMars所說的無關,我指的是其它修飾語句的部分。我自己大致看是修的蠻好的,但我無法確定都沒問題,上述討論也沒有提到。我個人覺得要公示草案應該要把條文差異都放上來。--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7月8日 (六) 13:01 (UTC)[回覆]
大家都在各自表述,卻被原創總結推論為是要改名為濫用,濫用一詞為「胡亂、過多地使用。」
這樣的詞意起不比玩弄更難理解嗎?一開始不是要推白話文運動還是本地化?
另外要先謝謝Sanmosa主持這個方針的修改動向,不過您卻將目標引導到自己想要的必定可以結果,合適的會譯主持人應該要站在每一邊,從中找出「粗略的共識」,在大家都不滿意但是可以接受的範圍內繼續前進,請往回看,在您進一步提出之前應發公示之前,這個討論是偏向無共識的,接着您跳出來分類,沒有投票沒有等更多人參加討論,將目標引導到了修改為濫用,回應的人是明確同意嗎?沒有得到大多數的認同,然後就提出公示?這裏提請發起投票程序,若沒這個程序依舊(-)反對修改為濫用規則。--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14:24 (UTC)[回覆]
請舉例說明何種對維基規則的不當使用不適用於「濫用」一詞——不符「胡亂地或過度地使用」。--MINQI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14:37 (UTC)[回覆]
參照WP: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的説法,「由於非正式投票不能創造共識,投票極少能幫助發展方針與指引,反而經常對之產生不良後果……沒有指引是通過投票制定的」,我不認為社群的其他人認可就此事發起任何形式的投票。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5:30 (UTC)[回覆]
@Cookai1205條文差異見special:diff/77636796/78004940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6:29 (UTC)[回覆]
程序上我沒有異議。但我覺得「系統性」還需要解釋,目前方針中除了「系統性偏見」之外就只有「系統性的騷擾」這種用法,閣下又使用「systemticly」解釋「系統性」。結合我對劍橋詞典「in a way that is done according to an agreed set of methods or organized plan」的解釋,「系統性」具有組織性、成套化,這與「濫用」和「Gaming」胡來的一點矛盾,「game the system」應該是「利用規則阻礙系統(維基百科)目標」,定義其實可以不用改動。以上不算是反駁意見,因為我也希望能夠儘快推進改名,如果投票會支持你,但是也要有一點保留意見。----Cat on Mars 2023年7月8日 (六) 17:07 (UTC)[回覆]
關注度要改名,後續討論冷掉後,也沒有這麼粗暴鬼祟的強制進行下去,如果發起投票,大多數人贊成改名並明確改為使用什麼名,那當然樂見其成,不能不讓人投票覺得投票沒用,就您各位覺得濫用好改濫用,濫用和玩弄比較起來,玩弄更顯白話文本地化,不好意思這麼說,您各位正在實踐遊戲維基規則。--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8日 (六) 18:57 (UTC)[回覆]
但是我在2023年7月8日 (六) 15:30 (UTC)説的話確實沒有錯。試問我嘗試救活一個討論又有甚麽錯?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23:41 (UTC)[回覆]
而且你這裏的論調相當於聲稱所有反對你的投票提議的人都是在「濫用規則」(或「遊戲維基規則」),你這樣做無疑是在綁架社群。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8:08 (UTC)[回覆]
@Sanmosa君,我在意的是程序正義,我前面沒說清楚也很抱歉,還要讓您原創解讀一番真是不好意思,讓我驚嚇的是,居然就發起公示了這太誇張了吧?
討論冷掉後,明明選項應該是有,1,改為「玩弄規則」,或是2,「僅是加上別名」,然後是3,半路殺出的要讓人想一下濫用甚麼的「濫用規則」,沒有人說您撈冷掉的討論不好,我說過了,好的主持人應該要做到站在每一邊也就是中立,而不是鬼祟的把目標引導到主持人希望的結果,我最早說過,如果都支持改名的意見較多那很好,接下來的步驟明顯該是那就要讓人有投票的機會,而不是因為沒有人想討論然後就默默的繼續進行,說更直接一點,這樣是強暴,沒有拒絕ㄛ所以就這樣ㄛ,只要您列出三個選項,讓大家票選,最後出來如果就是拗口的濫用,那才能繼續進行下去。
提問:把方針名本地化(原創)後,然後持續翻譯方針內容,若套用到條目相關方針指引裏,這該是甚麼呢?--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9日 (日) 13:21 (UTC)[回覆]
就這個議題發起投票能不能達致「程序正義」我深感懷疑,畢竟你還是沒有回應我在2023年7月8日 (六) 15:30 (UTC)的留言裏提到的論點。這裏好像也就只有你一個人認為需要投票,如果你真要發起投票的話,請你至少先找到相當數量的用戶認可你的見解。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13:54 (UTC)[回覆]
@CatOnMars可以可以,我又移除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23:38 (UTC)[回覆]
(-)反對「濫用」,(+)支持「玩弄」。濫用指過度使用以致泛濫,如「濫用權力」,「濫用外文」;「濫用規則」就是特權階層過分制定規則,過分依賴其作用。「玩弄」有不當使用之義,簡明、貼合原文、又無歧義。您維對譯名的討論越發滑稽了,我不想講小學生詞義辨析。--PexEric 💬|📝 2023年7月10日 (一) 07:54 (UTC)[回覆]
「「濫用規則」就是特權階層過分制定規則,過分依賴其作用」,上面這麼多人都把詞典里的詞義列出來,還要自己強行解釋。我都無法理解「濫用」和「過分制定」怎麼可以對等,一個是使用,一個是製造,一個是生產者,一個是消費者,完全是偷換概念。----Cat on Mars 2023年7月10日 (一) 12:18 (UTC)[回覆]
是為漢語並無慣用「使用規則」之動賓搭配,因無基於「過度使用」之「濫用」一說。正常解讀,規則之使用者自然是規則之制定者。這正是歧義之所在,並非我偷換詞典釋義。--PexEric 💬|📝 2023年7月11日 (二) 06:58 (UTC)[回覆]
尚不認為社群已就相關議題達成共識。但改善指引頁面說明是可行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0日 (一) 09:32 (UTC)[回覆]
就該點而言,定名問題可能仍然會持續造成爭議,確實應可由整合及增進社區理解方面繼續入手,討論適切補充述明,或可採用整理各方論述形式於單獨版面,作為輔助版面,以處理完成該階段之共識行程。--約克客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2:15 (UTC)[回覆]
收到新意見,所以先撤下公示。但我感覺如果我要用公示的方式才能讓人認真地就這個議題發表意見的話,那些人其實也不是真的對這裏的討論特別上心,不過這也不是這裏特有的問題,我也不特別敘述太多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0:47 (UTC)[回覆]
大家都有各式各樣的事要忙,上次被標注的時候關掉通知沒立刻看就真的忘記了。有人願意擔主持人工作持續進行下去也是好的,建議考慮發起投票,若這個方針的命運最後就是要改名了,也有個明確的依據進行下去,再@一次大家,要不要參與也就看大家興趣到哪裏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11日 (二) 02:51 (UTC)[回覆]
過度上心「互煮」不見得是好事。關於訂正譯名的提案,不單單是支持反對的問題了,他人再一提出新想法,便愈加混亂。因此輔以投票還是相當可行的。--PexEric 💬|📝 2023年7月11日 (二) 07:37 (UTC)[回覆]
投票吧,累了。人家求聞百科都能光速改成「不要鑽規則的空子」,到了你維基百科就開始人多嘴雜,進步派保守派守舊派八仙過海,行事效率無窮低,一天24小時刨掉標準的八小時睡眠八小時工作,剩下八小時至少六個小時都在舌戰群儒,寫條目哪有鬥法快樂啊。--MilkyDefer 2023年7月14日 (五) 13:58 (UTC)[回覆]
寡頭政體是犧牲了意見的搜集,轉而追求效率,這和我們的理念是有所衝突的。——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28日 (五) 12:12 (UTC)[回覆]
(+)支持遊戲維基規則容易引起誤解,應該更名為Wikipedia:濫用維基規則--Gaolezhe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06:32 (UTC)[回覆]

投票事宜

既然確實有人想投票,那就我牽頭做最後一周的意見收集吧。目前可以確認的名稱候選包括:

  • 標題維持「遊戲維基規則」不變,內文也不變。任何讀過這六個字產生過一絲懷疑的人,都是語文課/國語課沒好好聽講的問題學生。
  • 標題維持「遊戲維基規則」不變,在內文中新增「玩弄規則」、「濫用規則」等用詞。
  • 標題更改為「玩弄規則」,內文中的「遊戲規則」類似字樣全部修訂,但是保留對舊名稱「遊戲維基規則」的提及和解釋。
  • 標題更改為「濫用規則」,內文中的「遊戲規則」類似字樣全部修訂,但是保留對舊名稱「遊戲維基規則」的提及和解釋。

Any more ideas? --MilkyDefer 2023年7月22日 (六) 08:47 (UTC)[回覆]

第一個可以不用啦,酸到都溢出螢幕惹XD,前面討論下來內文也有諸多需要更新及編修的,看來也進行到相當程度了。--Mafalda4144留言2023年7月22日 (六) 14:25 (UTC)[回覆]
第一個好,就是上課睡大覺的傢伙。——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25日 (二) 00:54 (UTC)[回覆]
( ✓ )同意:——WMLO議程表 2023年7月27日 (四) 22:55 (UTC)[回覆]
一或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28日 (五) 05:29 (UTC)[回覆]
問一句,二是怎麼新增?我只反對三,一、二、四均可。--MINQI留言2023年7月28日 (五) 13:08 (UTC)[回覆]
名不正則言不順,提案既無善始又無善終。理據不當在先,命名爭端在後,改名失敗在所難免。1+4,要麼不改,要麼改成「濫用」。----Cat on Mars 2023年7月30日 (日) 17:22 (UTC)[回覆]
竟然真的會有人認真地支持1 捂臉……--MilkyDefer 2023年8月6日 (日) 03:52 (UTC)[回覆]
一。不及物動詞活用為及物動詞很有藝術家的風範,我覺得挺好。--洛普利寧 2023年8月6日 (日) 04:00 (UTC)[回覆]
先前沒注意,這邊投二。--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6日 (日) 04:44 (UTC)[回覆]
反對一,可接受二、三、四。--巴波留言2023年8月9日 (三) 18:37 (UTC)[回覆]
投二,在內文先解釋遊戲維基的意思,並將玩弄規則或濫用規則重定向到遊戲維基,之後等玩弄規則或濫用規則比較常用之後,再改標題為玩弄規則或濫用規則。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0日 (四) 13:04 (UTC)[回覆]
(!)意見,二有這樣的意思嗎?不是僅增加別稱和修正內文?--Mafalda4144留言2023年8月11日 (五) 03:03 (UTC)[回覆]
我是說先投二,等之後玩弄規則或濫用規則比較常用之後再重新討論修改。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8月13日 (日) 12:19 (UTC)[回覆]
支持一,對二中立,反對三、四。另外(&)建議用波達計數法舉行正式的投票。--Yiningx留言|主賬戶2023年8月11日 (五) 12:34 (UTC)[回覆]
反對一的後半段,二、一的前半段皆可。--銀河市長☎️2023年8月11日 (五) 13:26 (UTC)[回覆]
支持三和二,之前看的時候還想着和遊戲有甚麽關係。--雜七雜八🏠 2023年8月13日 (日) 08:53 (UTC)[回覆]
反對一,支持二。反對現階段行選項三、四。--西 2023年8月14日 (一) 03:50 (UTC)[回覆]
支持四--Gaolezhe留言2023年8月14日 (一) 06:34 (UTC)[回覆]
支持三,反對一,作為新人一開始看這個標題的時候就納悶這是個啥玩意兒,既然標題體現的意思無法與第一直覺相符,那就沒有做到「標題」應盡之事。--龍騰貓躍留言2023年8月19日 (六) 14:12 (UTC)[回覆]
看樣子這是真的沒有辦法搞出共識。--MilkyDefer 2023年8月28日 (一) 14:20 (UTC)[回覆]
似是一堆支持二但沒人反對?其他選項都有人反對。--西 2023年9月5日 (二) 04:09 (UTC)[回覆]
僅支持四方案,玩弄仍然具有口語化,濫用一詞更能體現這種行為具有的嚴重性,同時也符合正式方針的嚴肅性--СлаваУкраїні! 2023年9月9日 (六) 07:28 (UTC)[回覆]
@MilkyDefer:時已過一個月,顯然沒有共識,但是都支持投票解決此爭議。既然如此,何不如前幾次般設立投票專頁,公之社群?——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18日 (一) 06:37 (UTC)[回覆]
我覺得現階段尚難有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18日 (一) 08:45 (UTC)[回覆]

根據實際需要修訂「遊戲維基規則」指引

我在這裏再提一個議案。遊戲維基規則的部分條文本人認為需要進一步增修,在此參考英維對應指引,建議在「遊戲方針與指引使用」——「方針鬥法」一節加入示例,內容為: 例如:通過撤銷您的破壞性編輯,告知其他用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回退明顯的破壞性編輯是回退不過三原則的一個例外情況。)

另外在「遊戲共識形成程序」一節增加兩條內容,建議的內容為(在形成共識前可能還需進一步修改):

  1. 使用煤氣燈效應策略,例如改寫歷史、否認現實、誤導、毫無根據的矛盾、將自己的弱點投射到他人身上、訴諸斷言離題閒聊——通過播下懷疑和不和來破壞討論。
    例如:否認您所發佈的內容、暗示某人同意他們並未同意的事情、假裝您的問題尚未得到解答、歪曲方針的實際內容或含義、對主張的明顯含義含糊其辭、或在您的立場被共識推翻或拒絕時拒絕讓步。
  2. 以牙還牙,要求編者根據您在其他地方為他們所做的努力採取行動(例如在討論中改變他們的立場);或暗示除非他們採取您希望的行動,否則您將不會為他們做出努力。
    例如:一位編者根據第一位編者先前給予的支持或代表他採取的其他行動,要求另一位編者改變其在申請成為管理人員的投票。
    例如:一位編者要求管理員警告另一位編者涉嫌推動不中立的觀點,並暗示如果管理員不採取行動,第一位編者對條目的優良條目評選典範條目評選流程可能會陷入危險。
    例如:一位編者要求另一位編者支持他們的RfC,以換取他們在另一場討論中的支持。

同時我建議加入「遊戲用戶權限」一節,加入在「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的一節的後面,內容為:

  1. 為了提升用戶權限級別進行非建設性的編輯。
    例如:一位新編者進行了50次空編輯以獲得自動確認用戶權限,然後對受到半保護的條目進行了有爭議的更改,將宣傳草稿移至條目空間,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破壞性編輯或破壞條目。
    例如:一位編者在沙盒中做出許多非建設性的編輯以獲得延伸確認用戶權限,然後對受到延伸確認保護的條目做出有爭議的更改。

寫在最後:以上我提出的三份建議,是我繼封禁方針提出進一步修訂後,就「如何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邁出的又一大步。三份建議已經按照我的計劃全部提出,後續我將就第二十二次動員令做準備。歡迎大家就我的建議提出意見。

以上。--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6月21日 (五) 16:38 (UTC)[回覆]

為什麼「撤銷自己的破壞性編輯」可導致「其他用戶違反3RR」?能否舉一個實例?--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17:35 (UTC)[回覆]
可能意思是,破壞者被回退了三次,然後破壞者給回退員發了違反3RR的模板。--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6月21日 (五) 20:58 (UTC)[回覆]
哦哦!我找到原文了,這個「by」不應翻譯為「通過」,而是「由於」,而且「by reverting…3-revert rule」應該是作為整個「Telling another user that…」的從句才對。不過這樣太囉嗦,我嘗試改為更符合中文習慣的表述:「在破坏性编辑被某用户多次回退的情况下,声称该用户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原先的表述起頭一句「通過撤銷您的……」太容易讓人理解成「遊戲維基者」本人撤銷本人的破壞性編輯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1日 (五) 21:16 (UTC)[回覆]
對於「遊戲共識形成程序」部分有保留。關於「為了提升用戶權限級別進行非建設性的編輯」定義,章節上就有「為了得到自動確認用戶權限而做50次無貢獻性或破壞性編輯。」,可以在此補充。——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2日 (六) 01:02 (UTC)[回覆]
「遊戲使用者權限」可改為「不當攫取使用者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2:00 (UTC)[回覆]
查閱多本詞典,感覺「攫取」側重於「掠奪(有限資源)」?(用戶權限是「無限資源」,不需要搶奪。)不如改成「套取」「詐取」「竊取」……?--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02:11 (UTC)[回覆]
「詐取」吧,「詐」其實就是「遊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3日 (日) 07:13 (UTC)[回覆]
「詐」字本來就有「不當」的意思在內,寫成「不當詐取」要麼語義重複,要麼變相暗示存在非不當的「詐取」的情形,不妥。「不當獲取用戶權限」可能較好。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3日 (日) 14:43 (UTC)[回覆]
那直接寫成「詐取權限」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4日 (一) 01:42 (UTC)[回覆]
我考慮了一下,「詐取權限」要求滿足主觀性,但「不當獲取用戶權限」不要求如此。如果最終的條文是「詐取權限」,那就相當於要求必須證明該用戶主觀上有不當獲取用戶權限的意願,但「不當獲取用戶權限」僅要求確認該用戶不當獲取用戶權限的事實。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7日 (四) 23:10 (UTC)[回覆]
不當獲取 標準含糊,是否容易寒蟬效應和濫發指責。但詐也容易導致濫用和過於慎重。對於禁止性條文,推定善意和推定惡意需要並存,當事人的合理解釋、合適處置可能重要。中性描述,可能是提前/過早取得用戶權限/入選資格,尤其是用於提報和警告?--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43 (UTC)[回覆]
「不當獲取」標準含糊的話,社羣為「不當獲取」下定義就是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30日 (日) 04:07 (UTC)[回覆]
「警告另一位編者涉嫌推動中立的觀點」?--西 2024年6月30日 (日) 00:42 (UTC)[回覆]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4年6月30日 (日) 09:48 (UTC)[回覆]
你再讀一次提案人寫了什麼。--西 2024年6月30日 (日) 05:47 (UTC)[回覆]
「以牙還牙」的說法更像是用來說明「要挾」,「以牙還牙」會搭配「以眼還眼」來表示相同方式反擊?另外第二個舉例,「管理員警告第二個編輯推動中立的方針」,中立的方針不應該是好的,推動不好?為什麼要警告?還是應該用「推倒」?「第一個編輯條目評選可能會陷入危險」,是第一個的評選(他的條目或者他推舉的評選)陷入危險?還是第一個對評選造成危險?這句話的案例看上去不太清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30日 (日) 08:02 (UTC)[回覆]
就是漏了個「不」字的問題而已,補上就是了。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30日 (日) 09:48 (UTC)[回覆]